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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笑话(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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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经典句子摘抄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一部长篇侦探小说之一,主角名为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又译作夏洛克·福尔摩斯),共有4部长篇及56个短篇。第一部长篇《血字的研究》完成于1886年,隔年与其它作品合集出版于《比顿圣诞年刊》。被多次改编为电影与电视剧。

《福尔摩斯探案集》好词好句、经典句子摘抄

这是一个要抽足三斗烟才能解决的问题。

生活之谜是任何大脑也发明不出来的。

许多被绞死的人死的冤枉。

你有保持缄默的了不起的天赋,华生。由你做伙伴真是太难得了。

一个医生误入歧途,他就是一流的罪犯,因为他既有胆识,又有知识。

自从莫里亚蒂教授新近死了以后,伦敦变成了一座极度乏味的城市。

只要你懂得怎样使用报纸,华生,报纸便是非常宝贵的工具。华生,这不属于你的职业范围,不是生理上的问题,而是心理上的。华生老兄,在这个动荡的时代里,你总是那么始终如一。

在法律上,被害人的罪行并不能抵消凶手的罪没有掌握全部证据之前,先作出假设来,这是绝大的错误。那样就会使判断产生气差。笨蛋虽笨,但是还有比他更笨的笨蛋为他喝彩。

对于一个伟大人物来说,任何事物都不是微不足道的。最平淡无奇的犯罪行为往往却是最神秘的,因为它看不出有什么新奇或特别的地方,足以作为推理的根据。……所以说,情节奇特不但丝毫没有增加解决案子的困难,反而使办案的困难减少了。”

在这个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么,这倒不关紧要。要紧的是,你如何能够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么。凡是异乎寻常的事物,一般都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

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能够用推理的方法,一层层地回溯推理。问题不在于我们已经掌握了多少情况,而在于我们能证明些什么。

负责调查工作的人需要的是事实而不是传说和谣言。专能检查容貌而不致被附属的装饰物所蒙蔽。这是罪犯侦察人员的首要特点,应该能看破任何伪装。思想的高度集中很能淹没对于过去的记忆。

一个正在处理案件的律师能够就本案的问题和一个专家进行辩论,可是经过一两个星期的法庭诉讼之后就又忘得精光了没有想象,恐惧也就不存在了。如果能确切的让你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接受死亡。

排除掉一切不可能的事情之后,剩下的.,即是多么的不合理不可能,那也一定是真相.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

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我不太喜欢研究我们的社会的那些浅薄的问题,那是由我们人为的社会状态造成的,却更喜欢研究大自然提出的问题。

有一天,当我把那位欧洲最危险而又最有能耐的罪犯捕获或消灭的时候,我的侦探生涯也就告终了,而你的回忆录也可以收尾了。

那些追求物质、官位和世俗享受的人都延长了他们无价值的生命,而追求精神价值的人则不愿违背更高的召唤。结果是最不适者的生存,这样一来,世界岂不变成了污水池吗?既然在道义上是正当的,那么我要考虑的只有个人风险的问题。如果一个女士迫切需要帮助,一个绅士不应过多考虑个人安危。

对逻辑学家来说,一切事物应当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对自己估价过低和夸大自己的才能一样都是违背真理的。不要让一个人的特质影响你的判断能力,这是最重要的。

我们追求,我们想抓住。可最后我们手中剩下什么东西呢?一个幻影,或者比幻影更糟——痛苦。

本来是一个推理过程,但当原先的推理一步一步地被客观事实给证实了以后,那主观就变成客观了,我们就可以自信地说达到了目的。我向来不猜想。猜想是很不好的习惯,它有害于作逻辑的推理。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新鲜事,都是前人作过的。所谓案件,越不可理解的就越容易破案。

正象很平凡的面孔不好记忆一样,平凡而无特征的犯罪案件才是真正难以破获的。人如果不面对事实从理论上加以说明,而是先入为主,主观臆断,那么不知不觉中就会歪曲事实。嘴说美丽、和平田园的家伙们,实际上在伦敦的每一条肮脏的小巷里都隐藏着他们可怕的罪恶。如果其他任何可能性都不存在的话,即使看上去再怎么不可思议,而实际剩下的还是事实。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一:《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么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来,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直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而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只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己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后,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篇二:《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能力、最尽责任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己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能力不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该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己,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不过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美好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可以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平时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该如此的去面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篇三:《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远远离去了的夏之音乐,翱翔于秋日,寻着它的旧巢,蝉在秋天嘶叫,太阳披上了灿烂的裙裾。书桌旁的我却心止如水,和福尔摩斯一起书中对话。

我穿越书中,坐在了那张久违的木桌前,福尔摩斯正在与华生聊天,他手中拨弄着烟斗,桌上放着杂乱无章的一摞资料,他们对我的到来很惊奇,我表述来意,便与这位大侦探攀谈起来。

我:福尔摩斯先生,您素以冷静理智,博学多闻著称,很多人都钦佩您,您能给我们分享一下您的心理素质来源于哪一方面?

福尔摩斯:我的冷静是在于我经常对自己说,慌乱在现实前是苍白又无力的,更会在危难之中让自己面临漰溃,不如沉下心来,冷静地面对眼前的一切,静能生慧,相信”柳暗花明又一村“才能让自己在面临危险出现转机,如同我在处理王冠宝石一案时,被一位伯爵跟踪还妄图暗杀我时能得以脱身,作为一个侦探就要缜密而理性。

我站了起来:那么,您真把破案当作自己的工作吗?哪怕每天生活在恐慌的阴影之中?

福尔摩斯笑了笑:这是我的爱好,子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要把一种职业当作爱好,也就会在这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因为不急不躁,不会去一味应付,心就自然能沉浸进去,你们现代是不是有一个钢琴家叫朗朗,钢琴弹得动听悦耳,而也有人会被强迫去学某种乐器,结果强扭的瓜不甜。做不喜欢的事只会让自己迷失方向,挑选喜欢的爱好才能让自己进步。

我:嗯,就比如我,我喜欢吹笛子,就不会急躁于考级而能沉浸其中,练跆拳道时那些高级别的学姐学哥都练得好的都喜欢这个,而有些孩子却和大人讨价还价,或者在大人的呵斥下极不情愿地去学的都不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一个人不能面面俱到,为人处事,与其费尽心机去改变自己的短处,不如把自己的特长发挥到极致。这样才能从平凡到卓越!

我谢别了两位先生,又回到了那个枝繁叶茂的下午,让整个人沐浴在书中的香气中。

篇四:《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内容可精彩了。讲的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和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一起破了一桩有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

书中的华生先生和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间房子,两人便很快成为了朋友。华生在跟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时学到了不少东西,他的推理能力也有了很大的进步。这本书分为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就是一段惊险刺激却有趣的奇妙之旅。就当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一点一点找到线索、证据,一点一点拨开悬疑的迷雾时,线索会突然断了,剩下的是人们茫然的表情。而后福尔摩斯总会找到一些细节,继续探索下去。就在这时,人们总会发现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事实。就是这些秘密,使真相一个一个浮出水面,最终,聪明的人们找到了通往这桩奇案的大门的`钥匙。就这样,一桩又一桩的案子被他们踩在了脚下。

书中描写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特别细致,描写的也特别的准确,读了之后仿佛一个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因为他的语言诙谐幽默,但办起案子来却一丝不苟,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锐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识既丰富,同时又非常贫乏。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学近于无知,他对哥白尼的议论和太阳系的构成竟一无所知。他对英国法律知识精通而偏重实用,他关注地质学则全在实用。“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谦虚、聪明、疯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揭露了人性的罪恶。比如有一个人是一个大家族中的一员,他是个逃犯,然后隐姓埋名住在自己家的附近,他为了争夺遗产,只要不是自己继承遗产,他就杀了那个人。最后,他还是被自己害了,掉进沼泽,死了。这是人性的丑恶,是人心的自私。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领略一下福尔摩斯,一个最棒的侦探那迷人的风采!

篇五:《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

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福尔摩斯探案集经典语录

福尔摩斯探案集经典语录

1.在没有得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推理的,那样的话,只能是误入歧途。《血字的研究》

2.世上的事都是前人做过的,没什么新鲜的。

3.把奇怪和神秘混为一谈是错误的,最最平常的犯罪往往却是最神秘莫测的,因为它没有奇特之处作为推理判断的依据。

4.不被人注意的事物,非但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解决此类问题时,主要运用推理方法,一层层往回推。

5.不要让一个人的外表影响你的判断力,这是最重要的。感情会影响理智的。《四签名》

6.我们必须深入生活,只有如此才能获得新奇的效果和非同寻常的配合,而这本身比任何想象都有刺激性。《红发会》

7.通常来说,愈稀奇的事,真相大白后,内情愈平常。而那些非常普通的案件才令人迷惑。《红发会》

8.生活是很枯燥的。我的一生就是力求不要在平庸中虚度光阴。这些小小的案件让我遂了心愿。《红发会》

9.不寻常的现象总能给人提供一些线索,而没有什么特征的案子却是难以侦破的。《红发会》

10.对于一个真正的推理家而言,如果有人指给他一个事实的其中一个方面,他不仅能推断出这个事实的各个方面,而且能够推断出由此将会产生的一切后果。正如居维叶经过仔细思考就能根据一块骨头准确地描绘出一头完整的动物一样。一个观察家,既已透彻了解一系列事件中的一个环节,就应能准确地说出前前后后的所有其他的环节。我们还没到只要掌握理性就能获得结论的地步。问题只有通过研究才能获得解决,想仅仅依靠知觉解决问题,最后一定会失败的。不过,要使这种才能发挥到极致,推理家就必须善于利用他已经掌握的所有事实。这就意味着推理家要掌握渊博的知识。《五个橘核》

福尔摩斯探案集笑话(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内容)插图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不论是中学生还是大学生,平时都会写一些读后感,读后感可能是关于一篇文章的,可能是一本书的,当然可能是后者居多,那我们就来说说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

【第1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第2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但实际上,一个细节可能决定了一件事的成功与失败。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

在《斑点带子》中,福尔摩斯注意到斯托纳小姐右手手套里露出的半截回程票和左袖子上新溅的泥点,如此小的细节,我们都忽视的,福尔摩斯却注意到了,并帮助他顺利破案。在《黄面人》案子中,芒罗先生遗落的烟斗,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根据烟嘴的牙齿印和烟斗左侧烧过的痕迹,判断出芒罗的身份和健康状况。如果这个烟斗在我们手里,或许我们只会感叹做工的精细,却未必注意到烟斗上的小细节。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缘于他的聪明冷静,更多地取决于他从不放过蛛丝马迹。他从许多人都忽视的细节中,仔细分析,反复推敲,最终使难破的案子得以侦破。

沈复在《浮生六记》中也说:“见渺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细察其纹理”造就了沈复的万古流芳,又何尝不是将福尔摩斯推向辉煌的那股力?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事例。14岁的华盛顿,将“别人讲话不插嘴,注意说话者,不用手指敲打东西……”等一个个别人未必在意的小细节写在日记本上,照着去做,并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 这些细节更像一把戒尺,度量出一个人素质品德的高低。我想,华盛顿的辉煌离不开这一个个小细节,如果没有这些小细节为华盛顿的成功打下基础,哪里会有华盛顿最后的荣光?

宗庆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一个治理着几十家公司,开发生产了几十个品种饮料的企业家,每天处理的事务何其繁杂,他却连矿泉水瓶身瓶口有几道螺纹,甚至瓶盖上有几个齿都了如指掌,你知道他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吗?是细节成就了他的辉煌!

一叶一世界,一花一天堂。窥一斑而知全豹,一滴水中折射出太阳的光芒。你所忽略的细节,说不定是为你的机遇埋下的伏笔,为你的人生留下的部首偏旁。不放过细节的`人更清楚地知道怎样走向成功,因为他对通往成功路上的细节了如指掌。

细节决定成败,点滴成就辉煌。细节是浩瀚天空里的北斗星,指引着成功的方向;细节是无尽沙漠中的一眼清泉,为成功注入无尽的力量;细节是时空长河的一只精灵,将转瞬即逝凝为永恒。请抓住细节吧,谱写我们人生的辉煌!

【第3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第4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韩非子·说林上》曰:“圣人见微以知著,见端以知末。故见象箸而怖,知天下不足也。”细枝末节有时也许可以反映出更深的事实。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神探福尔摩斯正是凭借着自己对细节的关注和理解,经过缜密的推理,最终破获了一起起令众多警察都束手无策的案件。是细节,造就了福尔摩斯的成功。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断案如神的本领并不仅仅取决于聪明的大脑,而是那些易被人忽略的细节。例如,在“金边夹鼻眼镜”案中,福尔摩斯注意到考瑞斯教授饭量突然增加,从而判断出书房里还有一个人,并因此侦破了案件。而华生和霍普斯警长却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即使福尔摩斯提醒过他们。

在古代著作《淮南子·说山训》中有这样一句话:“见一叶落而知岁之将暮。”如果将这句话用在福尔摩斯身上,那便是“见一细节而知案件之内情”。

把握细节,不仅在侦探破案时有用,在社会生活中同样作用巨大。几百年前,比萨的一所天主教堂里,一名做礼拜的学生看着天花板时突然发现,天花板上的灯的摆动虽然越来越弱,摆动的距离也越来越短,但每次摆动所需时间却是一样的。他根据这一细节,找到了摆的规律,后世根据这个规律制造出了钟表。他,就是伟大的科学家伽利略。他从灯的摆动这个不起眼的现象中,发现了通向更广阔的的物理世界的大门。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是细节的积累让人们从很普通的小事中发现隐藏的事实或是道理。如果说最后的成功是一栋雄伟的高楼,那么无数的细节就是这栋大楼的基石。鲁迅先生在写作时曾经专门将“摘腊梅花”改为“折腊梅花”,只是因为他认为梅花紧贴枝干,只有“折”才能获得花。也正是诸如此类的细节让鲁迅先生的文章更加生动形象,使我们在读到鲁迅先生的文章时,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我们就是那个身处在上个世纪的某个庭院,于冰天雪地中,笑折一枝含苞待放的腊梅的人。细节造就了鲁迅先生在文学上的非凡成就。

一位教育家说:“细节是一种创造,细节是一种动力,细节表现修养,细节体现艺术,细节隐藏机会,细节凝结效率,细节产生效益,细节是一种征兆。”细节决定着成败。

细节决定成败,让我们关注细节,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成功。

【第5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歇洛克 福尔摩斯,这个在全世界至少半数的人心中比国家总统还有魅力的人物,在炎热的暑假陪伴了我。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亚瑟 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所以,这本书也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来讲述这些故事。在柯南道尔的笔下,福尔摩斯是一个全才:聪慧过人,有很强的观察力,精通化学,了解解剖学,略懂些政治学。这一切的一切都证明福尔摩斯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物。但是,人无完人,福尔摩斯并不完美,他精通犯罪学,无论什么烟,只要他闻一闻、看一看,哪怕只有烟灰,他也能马上辨认出来。这样一个学识渊博的人,竟然连地球绕着太阳转都不知道!对此他的解释是,他不愿让对他无用的东西把有用的知识挤跑;他吸毒,所以又让我觉得他是一个矛盾的人,因为福尔摩斯打击犯罪,破谜案来伸张、维持正义,可他同时又在吸毒犯罪,歇洛克,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书中描写了4个长篇故事和56个短篇故事,《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给我的印象颇为深刻:在英格兰乡下一个偏僻荒凉的沼泽地区,流传着一个古老的家族与一只充满灵异的猎犬之间的宿命传说,而凶手则利用这个传说,企图夺取遗产,福尔摩斯则用自己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能力解开了这个谜。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把人引入一个恐怖的传说之中,让人摸不着头脑,后来,又将传说转成了谎言,把社会上丑陋的一面展现的淋漓尽致且富有绝对的真实性,为了争夺遗产而起杀心的例子比比皆是,但这个故事却能让我过目不忘。柯南道尔以他高超的写作能力将这个故事精彩的呈现给了读者,足以展现《福尔摩斯探案集》受欢迎的程度。

书中,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 。

福尔摩斯经常说,他以办疑案为乐趣,提不起他兴趣的小案子他不会接。可在我看来,福尔摩斯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侦探。他非常清高,办案子从不会介意委托人的身份:他曾帮许多欧洲王室贵族不声不响的解决一个又一个丑闻;更多的是帮助身无分文的可怜人伸张正义。委托金的多少,他从不在乎。在《回忆录》中,福尔摩斯为了抓住那个与他智商相等的大恶棍——麦克默多教授、替社会铲除一个败类,最终在决斗中与他同归于尽。(并没死)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别忘了不仅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而且任何罪恶都逃脱不了正义的惩罚。另一方面,如果你受到不法分子的伤害,你不应屈从于黑暗势力,你应该勇敢地跳出这个圈套,找到“正”来胜“邪”。倘若你放弃了,“邪”将会四处蔓延,伤害到更多的人。与其漫无目的地等伸张正义的人来拯救,不如就让自己成为“正义之君”,以自己强劲、不可阻挡的正义之风吹倒这座摇摇欲坠的黑色之屋,你就会得到解脱……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了哪里,哪里就会少一份邪恶。

让我们一起在福尔摩斯探案的刺激中度过我们愉快的时光吧!

【第6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由阿森·柯南道尔创作。他曾是我童年的偶像,现在乃至将来,他都会是我漫漫人生路上的灯塔,闪烁着永不熄灭的光芒。

说实话,在第一次看《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时候,我对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一角色是又爱又恨。我喜欢他的博学多才,赞叹他的观察入微,敬佩他的侦探才能。一团又一团疑云在他明亮极具穿透力的目光下被剖析得完美彻底;一个又一个令人大吃一惊的真相被他用正宗伦敦腔娓娓道来……但福尔摩斯厌恶女性、性格孤僻等缺点就像一根根小刺插在我的心上,让我“食不下咽”。

于是,年幼的我做出来一个“聪明”的决定,我要对《福尔摩斯探案集》使用数学加减法!我用便利贴把描写福尔摩斯的缺点的文段遮得严严实实,并在上面加上与之相反的优点。

这一读,却如一盆泠水浇灭了我得意洋洋的火焰。《福尔摩斯探案集》被我改得面目全非!我喜欢的福尔摩斯被我用减法减没了!我立马撕掉所有的便利贴,撕掉对于福尔摩斯的加减法。我一下子明白了,只有最真实的福尔摩斯才是最精彩的,他的缺点令他更完美。

但我仍然念念不忘我的“加减法”。

那为什么我不尝试尝试加减法呢?这个念头如藤蔓在我心里疯狂滋生。我认真读了一遍又一遍《福尔摩斯探案集》,他的每一个优点我都牢记于心。我要加上他的优点,减去我的不足,避免他的缺点。只有一个闪闪发光的我才能让我的偶像变得更高大。我希望以后别人提起我会说:“她就是那个福尔摩斯的忠实粉丝,她跟福尔摩斯真像!”

夏洛克博学多才,我自然也不能落后。我像个海绵吸收老师、书籍教会我的知识,努力提高成绩;夏洛克观察入微,我得锻炼我的眼力,从考试不丢粗心分,观察周围的变化等开始;他忠于自己的工作,我就正视且重视我作为学生的责任;他还善于刀剑,那我就锻炼自身的体力……我宛若脱胎换骨!

我从一二年级的不善言辞、成绩倒数,到四年级的人缘极好、成绩名列前茅,还当了班长。这是多么惊人的表现!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受益至今,这都源自于福尔摩斯加减法。

我会继续读书,运用加减法,加上从书中学会的优秀品格,减去自身的不足,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少年!

【第7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今年“六一”儿童节的红领巾跳蚤市场上,我淘到了一本传世经典的好书——《福尔摩斯探案集》。翻开书页,我被深深地吸引了。

书中塑造了一个机智、勇敢、让十恶不赦的坏人见了会吓得魂飞魄散的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每个探案情节离奇曲折,惊险引人;悬念丛生,令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结局出人意料又耐人寻味。

我对福尔摩斯中《血字的研究 》印象极为深刻。花园街3号发生杀人案,而被害人身上却无伤口可寻,墙上还留下“拉契”的字样,更奇怪的是死者旁留有一枚女式戒指。不久后又一个被杀,这一案在福尔摩斯的精心设计下,凶手浮出水面,结果凶手自投罗网,这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啊!令我震憾的是,福尔摩斯竟然能识别烟灰!从此看得出他的知识十分渊博,而且观察细致,对于生活的每个细节都不放过。

掩卷沉思,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经常会遇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事,也会遇到许多谜团,如果你能像福尔摩斯一样能去认真观察,仔细分析,也能解开谜底的。

那次,我们一家准备自驾游到内蒙古去旅游,一大群人都在院子里等着我们,可就在出发的那刻,爸爸的车钥匙离奇不见了。我们三个人翻遍了家里所有的角落就是不见爸爸的钥匙的影儿,我和妈妈一边找一边埋怨道:“真是的,急死人了,偏偏在这个时候不见呢?”爸爸若有歉意地低下了头。唉!车钥匙找不到我们怎么去呢,关键是这么一大帮人就等我们三个了,怎么办呢?就在这火烧眉毛之际,我突然想起了神探福尔摩斯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一切可能,那剩下的就是真相!我想:爸爸哪儿也没去,家里可能找的地方都找了,那钥匙就在他身上!我叫爸爸站好,我从衣领到裤脚将爸爸周身“搜查”了一边,哈哈——找到了,你猜钥匙在哪?钥匙就被爸爸我在手里!真是骑驴觅驴啊!

看似一个爸爸自己闹的笑话,但是我们还真得学习福尔摩斯,学习他遇事沉着、冷静,这样才能拆除谜团,化除生活中的小麻烦哦!

【第8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当我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知道了福尔摩斯是一个聪明、正直的人,我受益匪浅,对我以后的学习、生活上有巨大的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是多么的困难、多么的惊险!很多次就差那么一点点,福尔摩斯就丢掉了性命,但福尔摩斯从不惧怕危险,因为他要坚持寻找事实的真相。有一次,他坐在警船上追坏人,他与警察一起用枪追击坏人,坏人也不甘示弱,也进行反击,一颗子弹打穿了福尔摩斯的袖子,对他造成了皮外伤。还有一次,两件杀人案经过福尔摩斯周密的推断,福尔摩斯便知道了凶手是谁,警官知道之后抢了他的功劳,福尔摩斯好像早就知道了一样,一点都不生气,因为他追求的只是真相,并将坏人绳之以法,而不是功劳。他用他的智慧,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和勇气,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破获了一件又一件的案件,抓获了许多的犯罪份子,为维和社会的安宁作出了杰出贡献。

福尔摩斯不放弃地去追求真相这一种锲尔不舍的精神,我觉得这是无人能及的。他的智商很高,再上他的勇气和毅力,使得可以一次又一次的破获案件,抓到了坏人。当然,他也有失败的时候,比如说,跟踪可疑人物跟丢了。他只要有毅力,坚持去做,就是无敌的,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福尔摩斯为什么是神探了。他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也要向他一样,多观察,多思考,坚持不懈地去做好每一件事情。

【第9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一年前,我有幸拜访位于地球另一端的英国伦敦,还特地抽出时间去了一趟贝克街221B号,混杂在一群“推理小说狂热粉”之中参观了两位传奇人物——《福尔摩斯探案集》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以及约翰·华生的居所。

创作《福尔摩斯》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将主人公塑造成一个才华横溢、机智果敢又与众不同的“侦探顾问”,并以一位侦探助手的视角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又一个跌宕起伏且十分严谨的有关推理、破案、与恶势力作斗争的精彩故事,这让它成为一部推理小说史上里程碑式的小说,最终家喻户晓。

我本以为福尔摩斯是一个十分中规中矩的英国绅士,却不想这是个一出场便有些疯疯癫癫的人。这也让我对他的出场有了极深的印象。一句“你从阿富汗来?”就蕴藏着细致的观察与快速的思考,使我在一开始就对福尔摩斯钦佩不已。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个离奇的案件被福尔摩斯侦破,他的每一次或大或小的推理都让我赞叹不已,他实在太聪明了!

我着实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曾用近一个假期的时间反复拜读,同时还观看与其相关的影视作品。当然也从中学到了很多,我开始因为《福尔摩斯探案集》对一些原先并不感兴趣的科目产生兴趣,注意一些不易察觉的细节,一点点变得思维缜密,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保持冷静,现在,当我每每遇到困难时,都能够善用从书中学到的知识以及处事方法将问题迎刃而解。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金句摘抄

《血字的研究》2021-07-13

P23,要知道世界上原本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都在重复前人做过的事。

P26,天才就是具有永无止境的吃苦耐劳的精神。

P29,正是由于注重这些细枝末节的微小差别,才不会等同于那些庸俗之辈。

P30,一个魔术师如果很快就把自己的戏法揭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

P42,法国俗语:“笨蛋虽笨,但是还有比他更笨的笨蛋为他喝彩。”

P44,对于一位伟大的人物来说,任何事物都不是微不足道的。

P103,在这个世界上,你做了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怎样才能使别人相信你做了多少,做了些什么。

《四签名》2021-7-17

P111,福尔摩斯说:“我喜欢紧张的工作,不喜欢闲散的生活,一旦没事可干了,我就会坐立不安。让我解决疑难问题,那我干繁重的工作,那我破解最深奥的密码,让我做最复杂的分析,我才会感觉痛快,才不再需要人为的刺激。我非常厌恶平淡的日子,我需要精神上的兴奋,所以我选择从事这份特殊的职业,也可以说这份职业是我创立的,因为在整个世界上,我是这份职业的唯一从业者。”

P123,这些灯光闪烁中川流不息的人们面部表情各异,高兴的与忧愁的,憔悴的与恬静的,背后也许都藏着一个怪诞或神奇的故事,仿佛人生就是这么从黑暗走进光明,又从光明重入黑暗。

P139,排除了绝不可能的因素后,剩下的,不论多么令人难以置信,那不都是事实吗?

P140,一个念头涌上我的心头,他的精力和智慧如果不是用于维护法律,而是用于犯法,那么他将是多么可怕的罪犯!

P151,一个人真正的伟大正是他能认识到自己的渺小。

P168,最好的休息方式是改变工作。

P194,歌德有句话:“上帝只把你造成个人形,结果是体面其表,流氓其内。”

《冒险史》

《红发会》

P220,为了得到新奇的效果与异常的配合,我们必须深入生活,这本身比任何大胆想象更富冒险性。

P229,一般来说,越是奇特神秘的事,一旦真相大白,就越觉得简单。而那些看似平淡的罪行往往才最令人迷惑。就像平淡无奇的面孔在人群中最难辨认一般。

P238,“这只是为了避免无聊的生活。”福尔摩斯打了个哈欠,接着说,“唉,生活真无聊。我力求不要庸庸碌碌地过一生,这些案子可起了些作用。”

《身份案》

P339,朋友,生活实际上比人们所想象的要奇妙千百倍,那些存在于生活中的极平常的事,我们甚至想也不会想。假如我们能手拉手地在城市上空飞翔,然后悄悄揭开那些屋顶,一定能发现里面正发生的不平常的事:离奇的巧合、密室谋划、闹别扭,以及一连串令人惊奇的事,它们不断地发生,不断地产生稀奇古怪的结果,这一切令那些一看开头就知结尾的小说都失去了市场。

P240,“那么,你手上有案子要办吗?”我饶有兴趣的问。“有十一二件,但都索然无味。它们很重要,但无趣。的确,我发觉不重要的事件中通常倒有可供观察和进行推论的余地,工作也就有滋有味多了。罪行越大,往往越简单;罪行越大,动机也就越明显。”

《博斯科姆比溪谷秘密》

P254,“此案该归为极难侦破的简单案子。”“你的话好像很矛盾呢。”“但这是个意味深长的真理,奇特的现象往往能提供线索。可是,越是平淡无奇的案子,就越难掌握罪证。”

P274,希望我们在诱惑面前永远都保持清醒和自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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