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哦
很搞笑的冷笑话哦 !

专业讨债笑话(如何幽默讨债)

本文目录一览:

谁有最绝的讨债方法!! 来交流交流

现实中,很多债务人理直气壮地欠钱不还,让债权人十分无奈。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来讨债

1、自己上门讨债

这种讨债方式的优点在于:直接——不必再确认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如果委托第三方讨债或起诉至法院,还需要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进行确认。

2、召集亲朋好友一起讨债

这种讨债方式利用人多势众,给债务人造成心理压力,促其还钱。这种方式容易出现极端情况,比如说可能演变为“非法损坏他人财产”“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

3、委托非专业的中间人——第三方讨债

这种讨债方式的优点是:在债务人讲信用的情况下,讨债用时比较短,成本比较低。但委托非专业的中间人讨债有个前提条件:这个中间人一定要得到债权人、债务人的认可。

4、委托“讨债公司”

目前市面上已经出现了“讨债公司”。但“讨债公司”目前在我国是没有合法地位的。况且,委托“讨债公司”讨债的成本比较高,一般达债权金额的30%、50%。

5、恶搞债务人

比如说三番五次到债务人的家里或单位里闹腾,叫家中老人住到债务人家里去,更有甚者,砸碎债务人家的窗玻璃等。这些做法都是不文明或不合法的。

6、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的是强制力。但向法院提起诉讼有一套程序,短则两三个月。如果债务人逃逸,从立案到宣判再到执行,要公告三次。

如果要评估、拍卖债务人的资产,则还要公告,时间可能会延长至一年以上,其间债权人要投入比较多的时间和精力。诉讼成功并不等于执行成功。如果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也束手无策。还要注意的是,一般债权诉讼时效为2年,过了2年就视为放弃债权。

扩展资料

这样通过申请支付令讨债:

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支付令要符合下列条件: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专业讨债笑话(如何幽默讨债)插图

讨债、追债有什么好方法?

债务纠纷的解决途径如下:协商解决;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支付令;申请先予执行。

讨债,指主要为委托人或机构如银行或信用卡公司进行讨债活动。

讨债公司,另一个较为文雅的称呼为账务催收、信用管理、资产管理公司等,中国台湾的一些征信社亦有讨债的服务。

这些活动不一定是合法进行的;但由于举证困难等原因,这些机构仍然存在,而且还有不少新的公司出现。

怎样讨债?

无论讨什么样的债,做什么样的事情做人最重要,我经常说一个人什么东西都可以被别人拿走,唯一不能拿走的是人际关系网络,这是别人任何人都去拷贝、复制不了,所以做人的时候首先要真诚、用心、坦荡去做的话,我相信你在处理任何事件的时候都不会遇到太多的困难,唯一的困难就是怎么样说服自己。所以我认为讨债没有最好的方法,只有最适合自己的方法。如果真如你所说的,你们是有合同在先,对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生产的话,这当然可以收回来的了,如果对方是签订了合同,但是他们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去生产的话,不但可以拿到定金,应该是可以拿到按照合同规定的赔偿金。因为现在是一个高科技,也是通讯比较发达的时期,我以前的时候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不过我对于别人设置了呼叫限制的时候我一般处理的方法是直冲上门。我这个人的个性就是这样,你越是阻挠我,越是逃避我的话,我一定是跟你要当面去做的,有可能不是去对质,但是我一定要面对面的跟你去交涉这件事情的。所以我觉得逃避对于我来说不是一件困难。可以,我也是有一段类似的经历,我也知道他有钱他就是不给我,我就天天坐在他的办公室里,就像他的秘书一样的,早上他上班我就已经到了,我不影响他正常的工作,我端茶倒水,就把他当做朋友看待,但一旦他有客户来的时候,我就上去跟他洽谈的客户交谈,其实这就是于做人,我知道他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做有损他形象的事情。所以我摸索了这一条我才会这样做,而且我在这个过程中,我没有让他觉得有一点我妨碍他,而是我会经常给他提供帮助,比如说我会跟他处理一些事情,到最后的时候他已经忘记了我是来讨债的,但他确实知道我是来讨债的,所以最后的我去问他要钱的时候,他说我很少见到你这样讨债的人,你的处事风格让我的兼两者而顾,你一定要站到高于自己高于客户的角度去看待事情,只有这样你才会设身处地的去考虑,当这样做的时候其实你已经把自己的目的性融入进去了。而是说你应该还我多少合适,你的客户有可能是站在交易的立场上,一个商业的立场上,但是朋友肯定是另外一种感觉的。所以我交往的很多客户到最后都跟我是朋友了。时时换位思考很重要。我想说一句笑话。既然大家都找他拼命的话,你就做保他命的人,说不定你是唯一能拿回钱的人。可以,我觉得讨债出现的环节是销售后的问题,其实任何一个债务,它产生的原因都是在售前、售中、或者是售后三者结合起来,其中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造成债务的形成,所以原因有很多,包括你在售前避重就轻的介绍、包括你在售中的人为的东西卖出去了我就可以放心了这样一种思维的处事方式也会形成债务,还不包括你产品有可能在运输过程中在质量过程中在安装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的问题都可能造成债务的形成,所以让我说债务的形成有很多种情况,就我说碰到的债务有自己操作性的失误,有自己不坦诚造成的,有产品的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同时也有一些沟通中的误会或者一些偏差都可能造成债务,我不知道我这样说是不是很全面,但这是我个人这样认为的。

有什么超搞笑的笑话

下雪了,出门见一大爷摔倒,我过去问:“大爷,我一月工资不到2千块,能扶您起来么?”

大爷:“小伙子,你走吧,我再等一会儿”。

我被感动的赶紧说:“大爷,那边有个法拉利就快过来了”。

大爷也激动说:“你这小伙子。还算实在,干脆别走给我做个证人,完事给你买辆车上班开……”

天气虽冷,大爷的话却是暖暖的,满满的都是正能量。

请大家集思广义,教我一些讨债的绝招~~~~~高分谢!

没有具体的案例很难帮你分析怎样去讨债的~~~下面附一点相关内容你自已参考一下

讨债方法与讨债技巧

机智地识别欠款借口,灵活地制订应对策略,提高应收帐款回收率。

欠债人的借口编造得越好,他们就越能够拖延签出支票付款的时间。你必须保持警惕,在催款之前预先做好对付各种借口的准备。BR“由于电脑故障,我们无法立即打印支票。”

当欠债人说他们的电脑失灵时,就应当能够准确地说出何时将有人来修理。如果给出的答案是模棱两可的时间,你很可能遇到了一个借口。

如果你证实欠债人的电脑真的出了问题,就应该提前考虑电脑修好后,你再次打电话去催款时可能会听到什么借口,同欠债人通话时怎样及时地对付这些借口。尽量把应付款的发票提前传真给对方,以便几天后你再次打电话时发票的传真件能够放在他的面前。BR“我从未见过这项产品(或者服务)的账单。”

幸好有现代技术的帮助,这个借口已经日益显得过时了,因为只需要拨个电话的时间,就能把醒目的发票传真给欠款的客户。发出传真后,打个电话确认对方已经收到,再要求他阅读传真件的所有页面,以避免他的下一个借口:传真件的封面是清晰的,但是其它页面却无法阅读。

“我们只能根据发票的原件付款,传真件不行。”

在95%的场合,你都可以认为这是个借口。尽管确实有些公司只根据发票的原件付款,但至少这个借口在法庭上是站不住脚的。即使这只是个借口,但是为了应迅速地解决问题,你不必挑战对方公司的制度——提问他们为什么不能根据副本付款。相反,你应该给欠债公司送去发票的另一份原件,可以通过挂号邮件、联邦快递等快件服务公司,或者直接派出一位信使等安全的方法送交。你还需要向对方说明的是,希望他一旦收到原件就立即付款,并且要约定是派人取回支票还是对方送来。

最狠的要账方法不违法(不用打官司的8种讨债方法)

借钱出去容易,要钱回来很累。很多债权人都很头疼讨债这事,因为钱拿不回来,自己受到了损失,心里不爽,但是又不想撕破脸皮对簿公堂,那么,讨债除了打官司,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接下来我根据相关法律给您介绍8种讨债不用打官司的合法程序。

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对债务清偿过程中形成的调解协议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取得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绕开繁琐的诉讼程序直接执行债务清偿。

法律依据:《人民调解法》、《若干意见》

两个法律文件的出台,给非诉讼解决债务问题提供了可能,但也对企业及个人的债权债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自己的债权要及时行使,实时检查债务偿还进度,对于久拖不决的,要及时发出书面的催款函。

对于债权清收难度的的单位和个人,要多协商,及时形成书面的债务调解协议,由于根据新《人民调解法》达成书面的调解协议一般认定为书面民事合同性质,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及时申请法院对书面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若干意见》明确,法院确认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最大的突破和亮点在于确定了依法达成和法院确认的调解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也就是说,法院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守约方可以在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后,有权不经诉讼而直接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予以强制执行。

但是,调解文书进行法院司法确认的程序须符合要求。

《若干意见》中对于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规定了具体、详细的确认程序和要求,譬如:

调解协议双方可以对调解中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效力;

人民法院将参考诉讼简易程序对双方当事人是否理解所达成协议的内容,是否接受因此而产生的后果,是否愿意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等予以确认;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决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

公证债权文书,即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如果比较幸运,债权文书已经进行过公证,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

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②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及出具执行证书的指导意见

在这里有几点需要注意:

一是公证债权文书的债权人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受理。因为既然债权人取得了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执行依据,就不能再取得另一份执行依据。

二是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或裁定不予执行。

以下几种情形会考虑认定为“确有错误”:

▶债权文书没有给付内容的;

▶债权债务关系约定不明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文书约定的给付内容(数额、期限、方式)等存在争议的;

▶债权文书没有明确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

▶利害关系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债权文书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为规避法律义务、损害他人利益,恶意串通进行公证的;

▶公证员在办理公证时有受贿、舞弊行为的;

▶提交的证据足以推翻债权文书的;

▶人民法院认为执行该债权文书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申请财产保全

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对方账户或冻结对方资产,向对方施加压力,促使纠纷尽快达成调解。追款案件,如果条件允许,都要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就是在法院判决之前先行查封债务人的资产。

这么做有两个好处:

①可以在法院立案前或立案后对债务人的账户、资产进行保全,由于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将给债务人的生产经营和商业信誉带来极大影响,因此将迫使对方达成和解。

②防止债务人转移资产,如果判决书下达可以直接执行,避免出现法律白条。

发送支付令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督促程序,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债权人可以不经起诉而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督促还债的支付令后,如果15天内债务人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支付令的好处是简单快捷,节约诉讼成本,费用低廉。

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一般来讲,如果债务人偿债能力较弱,可以考虑采取担保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保证:信誉担保,要求债务人提供我们可接受的相关公司的信誉保证并出具书面保证函。如果起诉,可将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人应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担保:可以由第三方或者专业担保公司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如果债务人没有担保能力,可以由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找专业的担保公司为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

抵押不动产或质押动产:可以采取动产或不动产、股权、知识产权等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方式,以不动产担保,叫抵押;以动产或权利担保,叫质押。

抵(质)押不等同于抵债。设定抵(质)押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在担保物上一旦设定抵(质)押,担保物的所有权人便不能随意处分该物,限制了该物的流转。以后一旦起诉,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拍卖、变卖抵(质)押物并优先受偿。即使债务人破产,接受了抵(质)押担保的债权人仍然优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就该抵(质)押物优先受偿。

要注意的是,特定物设定抵(质)押,一定要履行登记手续,否则无效:

▶以房产或土地使用权、车辆抵押,分别在国土、房产管理部门、公安车管部门登记;

▶以股权质押,要做工商登记并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上;

▶以商标、专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分别到商标局、专利局、版权局登记。

了解债务人资产状况

尽可能详细的了解债务人的资产状况,必要时可通过资产变现、抵偿等方式清偿债务。

对债务人的资产状况要通过各种方式、手段摸清、排查:

▶上门追债,要记清债务人的车牌号码、办公地址、职工宿舍的门牌号码;

▶到车管、国土、房产部门核实债务人车辆、房产的产权及抵押情况;

▶到工商局查询债务人开办的企业。

▶可以用债务人对外投资的股权通过股权变更来实现债权。尽可能地在债务人处查阅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固定资产明细帐。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债务人的对外债权和应收款,也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由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向我们清偿债务。

对于债务人的资产,容易忽略的还有其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这些都可以折抵债务。

及时查阅债务人的工商登记档案,从股东出资、设立、注销等多个角度争取由股东、上级单位、承包人等来为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增强债务清偿能力。

工商登记是一个企业设立、变更、终止情况的真实记载。因此,如果债务人没有偿债能力,一定要及时查阅工商登记资料,从其他方面寻找偿债义务方并及时向其追索债务。

(一)可以向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或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单位和个人要求清偿。

要查清楚债务人的开办单位或股东出资的情况,核实注册资金(财务上叫实收资本)到位了没有。如果股东或开办单位出资不实,应以虚假出资额或抽逃出资额为限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于非公司制的企业法人,如果注册资本的出资没有达到《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限额,开办单位应对其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我们可以将股东或开办单位列为共同被告一并要求偿还债务,对债权人而言,多了一个还款保障。即使我们没有债务人注册资本不到位的确凿证据,但只要有初步证据,就可以一并起诉股东或开办单位。上了法庭,举证责任就在股东或开办单位了。你说你出资到位了,光有验资报告还不行,前几年验资程序本来就不规范,就是现在,几百块钱也可以买到假的验资报告,你必须拿出证明你出资到位的会计凭证来,实收资本帐可以作假但会计凭证是伪造不了的。当然,假如股东或开办单位出资真的到位了,我们也就放弃对其诉讼请求了,我们也就放弃对其诉讼请求或者由法庭驳回,告错了也无所谓。这是一种诉讼策略。

(二)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中介组织。

假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虚假的验资报告,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会计师事务所还应以虚假验资金额为限对债务人的债务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我们也可一并将会计师事务所推上法庭。

(三)企业挂靠单位。

这类情况在乡镇私企较为常见,名为全民、集体,实为私营企业。通过调查债务人的工商档案,还可查明债务人挂靠开办单位。由于私营独资、合伙企业主对其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我们也可向其合伙人、出资人以个人资产要求偿债。

(四)要求违法清算解散的责任人来承担债务清偿义务。

债务人未经正常清算程序便歇业或被吊销营业执照了。有的债权人一看,债务人都不存在了还怎么追款,财务上便做了呆帐处理。其实不然,如果债务人未经正常清算程序,可以状告其开办单位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由清算的资产偿债。

(五)可以有内部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偿还债务。

还有的债务人内部承包了,也可以将承包人一起告,承包人对债务人的债务负连带责任。总之,承担债务的被告越多,对债权人的保障就越大。

律师催款函

律师函作为一种专业法律文书,其功能和作用很多。律师函是律师事务所所发出的,不具有任何强制效力,但是由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特殊地位,律师函的作用是一般的商务函件所不能相比的。收到律师函的人一般都会比较重视,下意识的认为律师函所陈述的事项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法律和官司距离自己已经不再遥远,一定会进行综合分析考虑,这样就有利于义务的履行。我认为敦促函有一下几方面的作用:

第一,律师函可以有效的中断诉讼时效。

很多人都知道一般的债务超过两年就不能再要了,这种理解虽然不是很正确,但是法律确实规定了超过两年诉讼时效就丧失了胜诉权。现实生活中常见一种欠款纠纷:债务人出具了欠条,虽然债权人多次主张催要欠款,但是由于不了解诉讼法律规定,没有搜集保存催要欠款的相关证据,一旦欠条上显示的还款期限超过两年,法庭上债务人提出超过了诉讼时效,尽管法院可能查明了欠款的事实,但是由于债权人不能提供不超过诉讼时效的证据,法院也会判决债权人败诉的。而敦促律师函由律师起草,在律师的指导下或律师亲自送达给第三方,作为专业人士律师在搜集证据方面与比一般人是有很多优势的。

第二,律师函起到先礼后兵的作用。

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债务人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有些爱面子或有些地位声望的人,可能会恼羞成怒,在履行义务方面会很消极或采取敌视态度,这样不利于债权的顺利实现。当然这也是分情况对待,如果债务人可能转移财产,发送律师函就起到了提前通知对方的作用,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第三,律师函是一种文明、快捷、经济的敦促工具。

大家都知道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党中央国务院现在又提倡构建和谐社会,为了敦促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如果采取了不恰当的敦促手段,有时候自己可能就触犯了法律,可就应验了“有理的成没理的了”的谚语。律师函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不和第三方直接解除,避免了发生不愉快的事情,特快专递费用相比诉讼费、律师服务费和漫长的诉讼之路不仅经济而且快捷。

据发送律师函的经验来看,对方收到敦促律师函后大部分都会主动作出反应,也有相当部分及时履行了义务的,但是不成功的也很多,不过作为比较经济、快捷的敦促方式,还是非常有必要尝试尝试的。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笑话哦 » 专业讨债笑话(如何幽默讨债)

评论 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