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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幽默笑话(钱钟书幽默风趣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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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的写作风格??

钱钟书是现代文坛上独一无二的讽刺为基调的小说家,深刻揭示社会,人类阴暗面的小说家。他那枝魔杖般的笔,犀利,机智、俏皮,将社会,人生,心理,道德的病态,都鞭挞得无所遁形。

他文风恣意幽默,充满智慧与哲理以及对世俗的笑骂与揶揄,他以一册仅仅十篇的散文集就位列现代散文大家,而其为数不多的几篇短片小说更是风格迥异,寓意深刻。

钱先生在文学研究和文学创作方面的卓越成就。特别是在科学地扬弃中国传统文化和有选择地借鉴外来文化方面,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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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贡献

钱钟书以一种文化批判精神观照中国与世界。在精熟中国文化和通览世界文化的基础上,钱先生在观察中西文化事物时,总是表现出一种清醒的头脑和一种深刻的洞察力。他不拒绝任何一种理论学说,也不盲从任何一个权威。

他既批评中国人由于某些幻觉而对本土文化的妄自尊大,又毫不留情地横扫了西方人由于无知而以欧美文化为中心的偏见。钱先生对于推进中外文化的交流、使中国人了解西方的学术以及使西方人了解中国的文化,起了很好的作用。

人物轶事

一次钱钟书代父亲为乡下一家大户代作墓志铭。偶然间,他听见父亲对母亲称赞那篇文章,这是钱钟书第一次听到父亲称赞他,高兴得简直要跳起来。杨绛晚年回忆,钱穆的《国学概论》1931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他请钱基博为之作序。钱基博就让钱钟书代笔。序写好后,父亲一个字也没有改动。《国学概论》出版时,没有人看出这篇序是一个刚满20岁的年轻人代写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钱钟书

钱钟书与林徽因结怨,他们之间到底是发生了什么?

林徽因不是美元也不是法币更不是人民币肯定不会人人喜欢——说个笑话。

但是,从个人魅力和成就来看,林徽因作为中国近现代史上唯一的才女应该是名副其实的。似乎没有确切的证据表明,钱锺书,冰心和鲁迅不喜欢林徽因,而林徽因和他们之间应该也没有什么本质的冲突。

林徽因本身是一个身世显赫,本身有很有才的女人,很多男士都喜欢甚至崇拜她,比如金岳霖,就是因为喜欢并崇拜林徽因竟然终身未娶。

钱锺书是个大学问家,性格很开朗也比较幽默,据说是因为自己的猫打不过林徽因的猫而不喜欢林徽因,但是我想这不过是一种玩笑话而已。

冰心也是一个著名的文学家,总的来讲这位女作家还是挺大气的,她的作品也没有那么多的“多愁善感”。冰心对林徽因的评价还是挺高的,她评价林徽因“她很美丽,很有才气”,想来冰心至少是不会讨厌林徽因吧。

至于鲁迅,他和林徽因之间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集,如果说鲁迅对林徽因有看法得话,最多是因为林徽因与胡适关系比较近,而林徽因与徐志摩之间的类似于“柏拉图式”的爱情会让鲁迅感到不适?

其实,林徽因既是一个受到过良好西方教育的现代女子,又是一个在中国传统文化熏陶下成长的女人,她和他的丈夫梁思成在中国传统建筑学理论的创立做出了决定性的贡献。

林徽因是个建筑学家,还是个诗人,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设计者,也是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设计者之一。

林徽因应该是一个传奇。

钱先生当年写了一本散文,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猫》,被世人认为有影射林徽因之嫌,因为文章里的李太太喜欢开茶会,喜欢朋友,喜欢聊天,而喜欢李太太的人也相当地多。但钱先生都来没有解释过这篇文章的原意。

后来的后来,钱先生和林徽因成了邻居,两家的猫经常打架,钱先生总是帮着自己家的猫欺负林徽因家的猫,这在许多文章里都有明确的记载。

钱先生隐居人间,知交好友也是不少。但好像从来没有和仅在一门之隔的林女士一家产生过交集,从来没有。

所以,似乎可以肯定,钱先生不大认同林女士。比如她的生活方式,比如她的情感方式,道不同不相为谋,何况钱先生那么骄傲的一个人。仿佛完全是两个不同的生活圈子。甚至两家的社交圈子中的人也很少有交叉的现象。

据说,鲁迅讽刺她是“赤练蛇”,冰心也讽刺过她的文艺沙龙,胡适对她也有微辞。对方是一个女人,肯定是不能骂的,只能讽刺,仿佛林是一个交际花一般。

其实,凭心而论,美女办沙龙,和朋友一起聊天,无可厚非,哪怕是为了虚荣心,也无可厚非。只是,如果已经结婚,然后这些沙龙里有不少人仍然是她的倾慕者。这就有些过份了!

同时,这也是她受到诟病的最大原因。不是交际圈,也不是沙龙,更不是美貌,而是她应当在结婚之后,和那些喜欢她的人保持距离。

否则,对丈夫,对朋友,都是一种伤害!

我想,他们所讽刺,所不待见的就是这个原因!

钱钟书幽默笑话(钱钟书幽默风趣的句子)插图

如果,方鸿渐再多淋1分钟雨……

对于小说类的书,我极少有读第二遍的,只有一本例外—钱钟书的《围城》。

有时很难想象《管锥编》和《围城》会出自同一作者之手,也许正是这种差异性,使得钱钟书在某些方面胜过当时其他作家不止一筹。

至今社会上对于《围城》的各种评价不胜枚举,而就我个人而言,我特别喜欢此书的笔法和叙事风格。

纵观“国民岳父”韩寒的“一文一书”之发迹史,除了他那篇在“新概念作文大赛”中夺魁的奇文《杯中窥人》外,主要就靠小说《三重门》了,这部小说之所以成功,除了韩寒本人的颜值、才气与一手好字等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小说吸收了钱氏《围城》叙事腔调上的一些精华,也许韩寒也是“围城笔法”的一个较大受益者吧。

不管大家如何解读与评论这部书,不容否认的是:《围城》绝对是一部小说中的经典之作!对于对此部作品从不同角度进行的评述,已经有不少专家学者写过专论,在此不拟再作赘述,但是自己对于《围城》之中的一处情节多年来始终不能释怀,读一次嘘唏感伤一次……心中只是觉得特别可惜!我时常在想:如果方鸿渐能站在雨中在唐晓芙窗前多呆上1分钟,那么《围城》这部小说的结局将会如何?

坦白地说,在《围城》中的苏、鲍、唐、孙“四大美女”中,我只欣赏唐晓芙一人,因为苏小姐太傲、鲍小姐太妖、孙柔嘉心计太多……大家一起来看一看钱钟书在书中对唐小姐的描述吧——

苏小姐领了个二十左右的娇小女孩子出来,介绍道:“这是我表妹唐晓芙。”

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涡。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馋,仿佛是好水果。

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

古典学者看她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

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

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有许多都市女孩子已经是装模做样的早熟女人,算不得孩子;有许多女孩子只是浑沌痴顽的无性别孩子,还说不上女人——

每每捧卷读到此处,总觉得钱钟书先生的这段描述幽默中透露着机智、叙述中暗含着辩证,同时也感觉在对《围城》女性人物群像的描写与刻画中,这是钱先生少有的一段不含“微辞”的,实属难得。

在以后情节的展开中,还发现了唐小姐是一个非常聪敏和机灵的女孩子,但是这种聪敏和机灵完全是发自她的内心——“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没有丝毫的做作和不自然的成份,这是非常难得的!方鸿渐没有将这位女神追到,确实是一件极可惜的事儿!

但说这件极其可惜的事儿症结在哪,就在这样的一个淅淅雨夜之中(见《围城》第三章)——

“当夜刮大风,明天小雨接大雨,一脉相延,到下午没停过。

鸿渐冒雨到唐家,小姐居然在家;他微觉女佣人的态度有些异常,没去理会。

一见唐小姐,便知道她今天非常矜持,毫无平时的笑容,出来时手里拿个大纸包。

他勇气全漏泄了,说:“我来过两次,你都不在家,礼拜一的信收到没有?”

“收到了。方先生,”——鸿渐听她恢复最初的称呼,气都不敢透——“方先生听说礼拜二也来过,为什么不进来,我那天倒在家。”

“唐小姐,”——也还她原来的称呼——“怎么知道我礼拜二来过?”

“表姐的车夫看见方先生,奇怪你过门不入,他告诉了表姐,表姐又诉我。你那天应该进来,我们在谈起你。”

“我这种人值得什么讨论!”

“我们不但讨论,并且研究你,觉得你行为很神秘。”

“我有什么神秘?”

“还不够神秘么?当然我们不知世事的女孩子,莫测高深。

方先生的口才我早知道,对自己所作所为一定有很满意中听的解释。

大不了,方先生只要说:‘我没有借口,我无法解释,’人家准会原谅。对不对?”

“怎么?”鸿渐直跳起来,“你看见我给你表姐的信?”

“表姐给我看的,她并且把从船上到那天晚上的事全告诉我。”

唐小姐脸上添了愤恨,鸿渐不敢正眼瞧她。

“她怎样讲?”鸿渐嗫嚅说;他相信苏文纨一定加油加酱,说自己引诱她、吻她,准备据实反驳。

“你自己做的事还不知道么?”

“唐小姐,让我解释——”

“你‘有法解释’,先对我表姐去讲。”

方鸿渐平日爱唐小姐聪明,这时候只希望她拙口钝腮,不要这样咄咄逼人。

表姐还告诉我几件关于方先生的事,不知道正确不正确。

方先生现在住的周家,听说并不是普通的亲戚,是贵岳家,方先生以前结过婚——”

鸿渐要插嘴,唐小姐不愧是律师的女儿,知道法庭上盘问见证的秘诀,不让他分辩——

“我不需要解释,是不是岳家?是就好了。你在外国这几年有没有恋爱,我不知道。可是你在回国的船上,就看中一位鲍小姐,要好得寸步不离,对不对?”

鸿渐低头说不出话——“鲍小姐走了,你立刻追求表姐,直到——我不用再说了。并且,据说方先生在欧洲念书,得到过美国学位——”

鸿渐顿足发恨道:“我跟你吹过我有学位没有?这是闹着玩儿的。”

“方先生人聪明,一切逢场作戏,可是我们这种笨蛋,把你开的玩笑都得认真——”

唐小姐听方鸿渐嗓子哽了,心软下来,可是她这时候愈心疼,愈心恨,愈要责罚他个痛快——

“方先生的过去太丰富了!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鸿渐还低头不——“我只希望方先生前途无量。”

鸿渐身心仿佛通电似的发麻,只知道唐小姐在说自己,没心思来领会她话里的意义,好比头脑里蒙上一层油纸,她的话雨点似的渗不进,可是油纸震颤着雨打的重量。

他听到最后一句话,绝望地明白,抬起头来,两眼是泪,像大孩子挨了打骂,咽泪入心的脸。

唐小姐鼻子忽然酸了。“你说得对。我是个骗子,我不敢再辩,以后决不来讨厌。”站起来就走。

唐小姐恨不能说: “你为什么不辩护呢?我会相信你 ”

(笔者认为这其实是方鸿渐的第一次机会,可惜他没有体悟到唐小姐的心理,试问各位:如果方鸿渐此时解释,是否会使唐晓芙回心转意?)

可是只说:“那么再会。”她送着鸿渐,希他还有话说。(这应该是方鸿渐的第二次机会?)

外面雨下得正大,她送到门口,真想留他等雨势稍小再走。

鸿渐披上雨衣,看看唐小姐,瑟缩不敢拉手。唐小姐见他眼睛里的光亮,给那一阵泪滤干了,低眼不忍再看,机械地伸手道:“再会——”

有时候,“不再坐一会么?”可以撵走人,有时候“再会”可以挽留人;唐小姐挽不住方鸿渐,所以加一句“希望你远行一路平安”。

她回卧室去,适才的盛气全消灭了,疲乏懊恼。

女佣人来告诉道:“方先生怪得很站在马路那一面,雨里淋着。”

她忙到窗口一望,果然 鸿渐背马路在斜对面人家的篱笆外站着,风里的雨线像水鞭子正侧横斜地抽他漠无反应的身体 。

她看得心溶化成苦水,想一分钟后他再不走,一定不顾笑话,叫用人请他回来。这一分她好长,她等不及了,正要吩咐女佣人 ,鸿渐忽然回过脸来,狗抖毛似的抖擞身子,像把周围的雨抖出去,开步走了。”

——

这绝对是方鸿渐的最大的失误!我一直在想,如果他能够再在雨中淋上一分钟呢?也许接下来方鸿渐就会被唐晓芙接进屋中去,也许方鸿渐就会有机会向唐小姐进行解释,在雨夜中的她一定会有心情倾听方鸿渐的解释,也许在雨停之时他们之间的矛盾与误会也会随着雾气的升腾而逐渐消失?

可悲的是,我们的方先生在连续发生两次失误后又犯了一件致命的错误,从而导致了他彻底失去了追求女神唐晓芙的机会,大家请看(《围城》第三章)——

“……唐小姐抱歉过信表姐,气愤时说话太决绝,又担忧鸿渐失神落魄,别给汽车电车撞死了。

看了几次表,过一个钟头,打电话到周家问,鸿渐还没回去,她惊惶得愈想愈怕。

吃过晚饭,雨早止了,她不愿意家里人听见,溜出门到邻近糖果店借打电话,心乱性急,第一次打错了,第二次打过了只听对面铃响,好久没人来接。

周经理一家三口都出门应酬去了,鸿渐在小咖啡馆里呆坐到这时候才回家,一进门用人便说苏小姐来过电话,他火气直冒,倒从麻木里苏醒过来,他正换干衣服,电话铃响,置之不理。

佣人跑上来接,一听便说:“方少爷,苏小姐电话。”鸿渐袜子没穿好,赤了左脚,跳出房门,拿起话筒,不管用听见不听见,厉声——只可惜他淋雨受了凉,已开始塞鼻伤风,嗓子没有劲——说:“咱们已经断了,断了!听见没有?一次两次来电话干吗?好不要脸!你捣得好鬼!我瞧你一辈子嫁不了人——”

忽然发现对方早挂断了,险的要再打电话给苏小姐,逼她听完自己的臭骂。

那女佣人在楼梯转角听得有趣,赶到厨房里去报告。

唐小姐听到“好不要脸”,忙挂上听筒,人都发晕,好容易制住眼泪,回家。”

虽然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会为方扼腕叹息,可是也许这段描写却真实地写出了现实爱情中存在着的阴差阳错和诸多偶然,也许方和唐之间的这种偶然性所导致的恋爱失败正是天下许多有情人难成眷属的一个小小缩影,真的让人觉得很可惜。

如果从文学角度分析比对,方鸿渐很像普西金笔下的叶甫盖尼·奥涅金,虽然他们同样具有 “零余人”的诸多缺点,但却不失他们的正直与可爱。

我感觉方鸿渐对唐晓芙的感情是在“苏、鲍、唐、孙”四位女性中最真诚由衷的,可是他却最终没有能够和唐晓芙成为眷属,这不能不说是一件令人扼腕叹息的事。

有时游弋在《围城》充满睿智和哲理的语言中,在作者貌似插科打诨实则发人深省的描述中,的确感受到了许多的人生况味,至少悟出了一些道理。

由于自己数读《围城》每次读到方鸿渐追求唐晓芙失败之时总是如鲠在喉、心里老是不舒服,总是耿耿于怀不能释然,故此曾想尝试着按照《围城》前三章的线索将之后的内容重编一次换个结局,好让方和唐恋爱成功。

可是等到真正提笔想实施这个想法之时却发现问题多多:

一是自己才力有限,不可能在改写中再保持钱氏一以贯之的风格,必定不能与前三章很好的衔接。

二是在此方面经历寥寥,不足以写出令人引人入胜的东西。

三是如果让方与唐真的相恋结合,还有什么情节好编呢?这么圆满的结局——有情人终成眷属,能够娶到唐晓芙,他方鸿渐的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或者为了发展情节,干脆让方鸿渐来段婚外恋?如此,岂不比原书的结局更糟糕……

总感觉方鸿渐和唐晓芙之间的感情是一种由衷、美好而真挚的感情,可是也许世间美丽的东西总要遭受磨难、理想的爱情总是会历经挫折,方和唐的爱情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写到这里,突然就想起了儿时自己对于爱情这种东西最初的感知—准确地说应该是对于一个爱情悲剧的感知:

清楚地记得在那个清朗的夏夜,自己在聚精会神地收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所播放的单田芳先生的评书《甘十九妹》,那一天是这部评书的最后一集,评书最后一集的结局是男主人公尹剑平中了七步断肠红(毒药)后甘十九妹与他一起相拥殉情而死……

记得那时自己站在阳台上仰望夜空,看着天上的星辰心中泛出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如果用现在的词语来形容应该是一种:痛楚与欣慰相融相萦的心灵悸动……

那时的我听完评书后好几天都没有从结局的情节中回过味来,总是在想如果他们不死就好了,如果他们能够永远在一起就好了……

当时的我真的还找不到可以形容男女主人公感情的词汇,可是现在我不仅找到了可以形容那种感情的“爱情”二字,还真正理解了元好问写出的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的无尽内涵,可是我时常怀疑:生存在现代社会中的我们,还能够找到元氏笔下所形容的这种刻骨铭心的真正爱情吗?

也许多年前那次让我记忆终身的感叹与唏嘘成为了我心中的一个情结,也许这种情结一直都在我的心中留存,致使在自己阅读《围城》时始终不能对方鸿渐和唐晓芙的阴差阳错的感情失败而释怀……

想一想方对唐的感情,也许正映证了这句英国谚语——“ When a man loves a woman , she is the best one in the world , when a man loves this woman forever , she is a belief .”

我一直在想,如果此文能够通过首页的审核,我真的特别想请大家帮助推测一下——

如果方鸿渐能再多淋1分钟雨,他有可能挽回自己与唐晓芙之间的爱情吗?

有人说,钱钟书身上集中了谦虚和狂傲这两种看起矛盾的个性。你是如何看待呢?请谈谈你的看法

钱钟书除小说《围城》的创作外,一生致力于文学批评,在文学批评上,他始终抱着一种怀疑的态度,对名家名作也不放弃,以至有人说能受钱钟书的肯定那是很不容易的事情,钱钟书也因此落了一个傲慢的名声。钱钟书真的像人们所说的那样狂傲吗?在钱钟书的一篇演讲《诗可以怨》,您将看到一个谦虚的钱钟书。在演讲开始,钱钟书出人意料地讲了一个意大利的“他发明了雨伞”的笑话。这个笑话是说:有一个穷乡僻壤的土包子,一天有事出门,路上突然遇到下雨,他碰巧拿着一根棍子和一块布,人急智生,用棍子撑了布,遮住头顶,居然到家没有被淋得像落汤鸡。他自我欣赏之余,觉得对人类做出了贡献,应该公诸于世。他听说城里有一个“发明品专利局”,就兴冲冲地拿着棍子和布,赶到城里,到局里去报告和表演他的新发明。专利局的职员听了以后哈哈大笑,拿出一把雨伞来,让他看了个仔细。

钱先生讲这个笑话的用意,是向同行表明一种在学术问题上谦虚谨慎的态度,说是自己有点像那位孤陋寡闻的意大利乡巴佬,没有见识过雨伞,今天拿着棍子和布来撑在这里,是向诸位求教来了。由此可见,有些人说钱先生在进行文学批评时态度“狂妄”,“瞧不起人”,甚至很“尖刻”,这是不合事实的。同样在这篇演讲里,您还可以看到钱钟书文学批评的另一面,比如他兼顾中西、打通古今的知识结构,是现代学者无一能比的。

钱钟书写《围城》有什么深意吗

《围城》被很多人誉为现代的《儒林外史》,是因为钱钟书在这部小说中淋漓尽致地讽刺了知识分子。这种讽刺基于时代的和人性的的原因,也基于钱钟书个体的原因。在钱钟书看来,读书而没装在脑子里融会贯通,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围城》中的文化讽刺更多的是基于中西文化冲突、碰撞的历史平台,而这正是钱钟书的着力点之一。一是以现代文化观照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弊端,如方鸿渐的父亲方老先生的迂腐,他推荐的线装书中“中国人品性方正所以说地是方的,洋人品性圆滑,所以主张地是圆的”之类。

二是嘲讽对西方文化的生搬硬套,“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丁,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如曹元朗摹仿“爱利恶德”(艾略特)《荒原》的《拚盘姘伴》诗,又如买办张先生式的洋泾滨。

三是探讨对西方文明和西方文化的吸收中的荒诞,如方鸿渐在家乡中学演讲时所说的,“海通几百年来,只有两件西洋东西在整个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一件是鸦片,一件是梅毒,都是明朝所吸收的西洋文明。”又如三闾大学中的“导师制”。

扩展资料: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唯一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普遍形貌,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该书以海外归来的方鸿渐为主线,围绕方鸿渐的爱情,友情,家庭,事业等展开,以幽默风趣的语言折射了当时的社会。

整本书中方鸿渐都是处于一座座的围城中。友情,爱情,家庭,事业甚至于整个社会,他一回国便已进入了围城中。谈到《围城》,很多人首先都会想到那个比喻,“婚姻如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

所以,在读《围城》的时候,能读到婚姻的无奈。人生的围城,事业的围城,自是勿庸置疑的。方鸿渐的爱情到婚姻再到工作乃至人生,都无一例外的体现了这一点。

小说最后以那只祖传的老钟结尾,那只不准的老钟像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而这些啼笑自是正包含了这段并不成熟的婚姻与爱情。

他拼了命想逃出自己的城,殊不知,逃出一座城,又进入了新的城。钱老先生用幽默风趣,轻松诙谐的笔锋描述出人生百态,小人物的百种无奈,人都困在自己的心造的围城里。小说说的不仅仅是男女婚姻的事,而是揭示人的内心的枷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围城

《围城》钱钟书,你竟如此有趣

有些书,年少时读,只能读到情节,等到有了一定领悟力后再读几遍,才能品出其中的各种滋味,悲也好、喜也好、爱也好、恨也好。《围城》便是这样一本。

小学五六年级就读过《围城》,初中的某个假期好像又拿起来读过一遍。这次阅益共读,是三刷。三读《围城》是惊喜连连:钱钟书先生实在太有趣了,一位幽默大师、比喻大师,文字语言功力深厚;钱先生对人生有深刻的洞察力,无论情场还是职场。方鸿渐,不讨人厌,可全无用处。若要挑方鸿渐的毛病,一挑一大把,但是不得不承认,或多或少,在他身上,总能看到自己的影子。年少时哪能能体会到这些。

关于小说的人物和情节不想总结,因为这本书最吸引我的不是情节和人物,而是犀利、幽默的文风和作者对生活、人性、景况的深刻洞察力。

一 妙笔生花,金句连连

读《围城》的时候,常不自觉发笑,兰先生好奇,问我为何笑,我说,你不知道,钱钟书太坏了,不但给人起外号的本领高,骂人的本领更高,绝对没有一个脏字。金句一句接一句。除此之外,钱钟书的反应机敏在方鸿渐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流言这东西,比流感蔓延的速度更快,比流星所蕴含的能量更巨大,比流氓更具有恶意,比流产更能让人心力憔悴。

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沙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

再欣赏下那些恶毒的外号们。

真理小姐——鲍小姐

衣着暴露的鲍小姐被同船的男同学叫“熟肉铺子”,“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非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

我你他小姐——张小姐

张小姐是十八岁的高大女孩子,着色鲜艳,穿衣紧俏,身材将来准会跟她老太爷那洋行的资本一样雄厚......

寒暑表——方鸿渐

大学时方鸿渐见到女生就脸红,他脸色的忽升忽降,表示出他跟女同学距离的远近

钱钟书先生妙笔之处举不胜举。

二 深刻的洞察力

如果你认为《围城》仅仅局限于婚姻,就大错特错了,生活、婚姻、职业莫不如此。钱钟书对社会、人性都有极深刻的洞察力,佩服️很。

文凭:

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张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愚笨寡陋都掩盖起来。

毕业找工作:

上岸时的兴奋,都蒸发了,觉得懦弱、渺小,职业不容易找,恋爱不容易成就。理想中的留学回国,好像地面的水,化气升上天空,又变雨回到地面,一世的人都望着、说着。

职场人际:

自己人之间,什么臭架子、坏脾气都行;笑容愈亲密,礼貌愈周到,彼此的猜忌或怨恨愈深。

职场规则:最不缺的就是人,不要高估自己

他入世多年,明白在一切机关里,人总有人可替,坐位总有人来坐,怄气辞职只是辞职的人吃亏,被辞的职位漠然不痛不痒;人不肯坐椅子,苦了自己的腿,椅子空着不会肚子饿,椅子立着不会腿酸的。

择偶观:

女人念了几句书最难驾驭。男人非比她高一层,不能和她平等匹配。所以大学毕业生才娶中学女生,留学生娶大学女生。女人留洋得了博士,只有洋人才敢娶她,否则男人至少是双料博士。鸿渐,我这话没说错罢?这跟‘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一个道理。

抖音既视感:

听这种歌好比看淫书淫画,是智力落后、神经失常的表示,不料赵辛楣失恋了会堕落至此!

独立思考的重要性:

从前愚民政策是不许人民受教育,现代愚民政策是只许人民受某一种教育。不受教育的人,因为不识字,上人的当,受教育的人,因为识了字,上印刷品的当,像你们的报纸宣传品、训练干部讲义之类。

人生态度:

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

人性的考验:

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必现的时候。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作朋友。

评中西餐:钱钟书对中西餐的评价深得我心。

外国人的吃胆总是太小,不敢冒险,不像我们中国人什么肉都敢吃。并且他们的烧菜原则是‘调’,我们是‘烹’,所以他们的汤菜尤其不够味道。他们白煮鸡,烧了一滚,把汤丢了,只吃鸡肉,真是笑话。”

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钟书“痴气”旺盛:我们俩日常相处,他常爱说些痴话,说些傻话,然后再加上创造,加上联想,加上夸张,我常能从中体味到《围城》的笔法。我觉得《围城》里的人物和情节,都凭他那股子痴气,呵成了真人实事。

当然光有“痴气”不可能撑起一本书,关键是钱钟书即有痴气,还是个“书痴”。

从杨绛《围城》序言中可以看到钱钟书读书的胃口极好,食肠大而杂。不但读书广,还记笔记。

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极俗的书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戏曲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辞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地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他看书常做些笔记。

钱钟书的“痴气”书本里灌注不下,洋溢出来出来,带来了如此精彩的《围城》。有趣的灵魂离不开内在的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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