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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娘搞笑笑话(丑娘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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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一非的个人经历

冯一非1981年出生在辽宁省朝阳市一个幸福美满之家,父母都在航空系统工作。冯一非天生丽质,聪明活泼,对艺术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兴趣。父母见她很有艺术细胞,于是送她去学习舞蹈,并于13岁那年把她送到北京进行更加专业的培养。由于自己喜欢,冯一非从开始学习舞蹈那天起,就非常刻苦,除了上课认真听讲外,休息时间几乎全用在练习基本功上,学校的练功房里,经常能够看到她不知疲惫的身影,压腿、下腰、劈叉,时常练得汗流浃背。凭着这样一股劲头,冯一非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很快在同期入学的学员中脱颖而出,成为佼佼者,17岁那年以优异成绩考入“中国歌舞团艺术学校”。入学后冯一非一如既往地刻苦学习、练功,深受老师喜爱,不仅年年获得奖学金,还担任了班长、校学生会主席,是师生们眼中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时光荏苒,转眼3年过去了,冯一非顺利完成学业毕业了,为了今后更好的发展,思考再三,她报考了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专科班。“中戏”素有“明星摇篮”之称,是全国怀揣演员梦想的青少年艺术人才云集之地。开学后,冯一非深知自己从小学的是舞蹈,与一些自幼学表演,甚至小时候就演过戏的同学们相比有一定差距,唯有勤奋努力,才能迎头赶上。于是她把精力全都用在学习上,教室、图书馆、排练厅三点一线成了她的生活常态。俗话说“天道酬勤”,几年下来,冯一非的辛勤付出得到了丰硕的回报,2002年毕业时她的主课成绩三门全校第一,担任主角的毕业大戏获得了92分的高分。她的班主任老师、“中戏”著名教授钮心慈对她倍加喜爱,称她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大青衣”的料儿,在表演上非常有发展前途! 然而毕业后冯一非的一项决定出乎了所有老师和同学的意料,她竟然放弃了众多演艺人才一心向往、公认为发展机会最多的北京,毅然来到大连,进入著名导演、编剧单联全创办的“大连影视剧艺术中心”,做了单联全的助手和学生,跟单联全学起了编剧。一个“中戏”学表演的高材生,“星运”当头的女孩儿,不去演戏,去学编剧,一时间成了爆炸性新闻,几乎所有认识冯一非的人都大惑不解。冯一非只回应一句:“人各有志,我喜欢编剧这个行当!”

其实冯一非做出这样的决定,并非一时兴起,而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事情源自她在“中戏”读书时的一段经历。2001年,冯一非的一个同学在电视剧《东北抗联》中饰演一个角色,央视《影视同期声》栏目采访这部戏的编剧、导演单联全时,她在同学邀请下来到录制现场,当主持人和单联全聊起《东北抗联》的剧情和创作、拍摄过程时,冯一非感动的流下了眼泪。也就是从那时起,她对早已烂熟于心的“剧本剧本一戏之本”的说法有了新的认识,认为一个好的剧本就像一只无形的手,能够调动人喜怒哀乐的神经,拨动人的心弦,在人的心灵深处引起共鸣,其社会作用要远远大于演员的表演。这种认识在冯一非脑海中形成后,逐渐变得越来越强烈,加之她从小喜欢文学,有一定文笔基础,最终做出了跟单联全学习编剧的决定。当她找到单联全表明心迹,单联全没想到一个20刚出头的小姑娘对编剧工作竟有如此深刻的认识,十分感动,但单联全清楚,做编剧搞创作光有热情是不行的,于是和冯一非深入交谈起来,一番了解后他感到冯一非是一个有内涵的女孩,这才欣然接受了她的请求。就这样,冯一非2002年一毕业便来到大连,成为素以严谨著称的单联全唯一的学生。

常言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单联全的细心指导和自己的勤奋努力下,冯一非在编剧的道路上很快张开了腾飞的翅膀,2005年她与单联全一起完成了电视剧《大宅门里的女人》的创作,2007年又和单联全一起写出了情感大戏《我的丑娘》,播出后一举创下4.2的高收视率,是很多电视剧的两倍多,一时间全国许多观众都在看《我的丑娘》,都在议论《我的丑娘》,盛赞剧情感人,编剧功底深厚。随后,冯一非与单联全推出的《我的老爹》,同样社会反响强烈,赞誉声不绝于耳。2011年,随着创作的日臻成熟,冯一非担任起主笔,以她为主完成的《我和丈母娘的十年“战争”》播出后,好评如潮,现由她担任主笔的长篇电视剧《娶个俊媳妇》正在筹拍中;进入2012年,冯一非的编剧生涯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她开始独立担任编剧,现已写出一部青春励志剧《将心比心》,情感戏《男人不懂女人心》也已完稿。人们常说“十年磨一剑”,这话用在冯一非身上再恰当不过了,经过十年的奋斗,她现已成为国内编剧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很多剧作家都看好她,认为她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年轻女编剧中出类拔萃、非常有潜力的一个。 毕竟是“中戏”的高材生,在潜心学习编剧,以创作为主的过程中,冯一非也没有放弃表演,只要角色合适,便会出演。她是那种做事非常认真又能吃苦的人,十分推崇前辈艺术家“戏比天大”的观点,一直将其视为自己演戏的座右铭,只要接了角色,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会想方设法克服,全力以赴把人物塑造好。

冯一非与老师单联全历经3年时间创作出《我的丑娘》后,老师执导时安排她出演剧中女二号——丑娘的儿媳赵晓旭。在这部戏中戏中,冯一非与出演赵晓旭丈夫的江鸿恩有很多对手戏。戏中饰演王大春的台湾著名演员,有台湾“荧屏一哥”之称的江鸿恩,演技没的说,可个头不高,和身高1米7多的冯一非基本相当,这给拍摄带来了一定难度,要想拍出来的画面好看,呈现出男高女低的视觉效果,就得做一些技术上的处理,导演思考再三决定,让冯一非光脚完成绝大部分戏的拍摄。当导演找冯一非说出自己的想法,她二话没说马上爽快地答应下来。光脚拍戏说起来简单,真正做起来就不那么容易啦!拍摄室内戏还好对付,拍室外场景戏的时候,冯一非就遭罪了,地上凉不说,有时候一不小心,细皮嫩肉的脚便会被小石子硌得生疼,可冯一非全然不顾,只要导演不喊停,再疼也坚持继续表演,直到导演叫停。拍戏的那几个月里,冯一非的脚每天都是又凉又麻。剧中扮演丑娘的张少华老师,常心疼地对导演和剧组其他成员说:“这丫头拍这部戏可吃苦了,我走了很多剧组,见过的演员不少,现如今像一非这样能吃苦的年轻女演员可不多呀!”正是这种全身心的投入,冯一非将赵晓旭这个人物刻画得生动鲜活,受到许多观众的称赞。 2000年,19岁的一非考入中央戏剧学院表演和导演专科班学习,当时,潘长江的女儿潘阳也在那个班里。跟很多女同学丰富多彩的生活不同,一非的生活除了教室就是图书馆、排练厅。一次,外出玩的同学在凌晨两点回来,看见排练厅的灯还亮着,进去一看吓了一跳,原来是一非自己在排练。

平时,在班里,一非是班主任,也是中戏有名的教授钮心慈眼中的台柱子、“大青衣”,班里拍戏基本都是她演女主角。毕业时,一非的主课成绩有三门是全校第一,她担任女主角的毕业大戏获得了92分的好成绩。 《东北抗联》引她来大连《我的丑娘》让她更懂孝心

2002年毕业时,出乎很多同学的意料,品学兼优的一非没有留在北京,而是来到了大连,进入单联全创办的大连影视剧创作中心,成了单联全的助手和学生。

说起一非来大连,还有一段故事。当时,她的一个同学在《东北抗联》里演一个角色,让一非给提意见,在看样片的同时,一非认识了大连的著名剧作家单联全。“《东北抗联》的剧本写得特别好,而且接触后我觉得单老师是个很有才华做事很认真的人,所以就决定来大连了。”

对于一非这个助手和唯一的学生,单联全最满意的就是比起绝大多数的同龄人来说,一非不仅和其他的中戏学生一样有着很好的影视专业基础,浏览了大量的中外影碟,而且有着深厚的国学底子,从《论语》、《庄子》,到各地民间故事,一非都如数家珍。有时师徒二人在创作时,单联全急需一个典故或笑话时,一非张口即来。2005年,一非作为第二编剧,和老师单联全一起创作编剧《大宅门的女人》,并在里面饰演主要角色。

又做演员又做编剧,谈起这两者的关系,一非很有感触:“做编剧一定要耐得住寂寞。”来大连6年多,一非每天早晨雷打不动地五点起床,练声、听英语、看新闻,然后看碟、看书,看到好的素材就直接记在32开的本子上,几年下来,一非已经积累了30多本素材,她又出版了40万字的剧本《男人不懂女人心》。

“总觉得时间不够用。”一非对记者抱怨说。而对自己很少逛街很少K歌,唯一的休闲就是弹钢琴、弹古筝的看似枯燥的生活,一非却不以为然。 谈及未来,一非还是习惯性地淡然。“庄子说:‘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对于我,名利不重要,我只想自己在写作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说这话时,一非有着同龄人少有的成熟与平和。

除了绝对女一号“丑娘”张少华凭借此剧声名大噪外,剧中的女二号赵小旭的扮演者冯一非的出色表演也是极为引人注目,更让很多媒体感兴趣的是,大连女孩冯一非除了漂亮外,还有一个身份,她和导演单联全同为本剧的编剧,美女加才女,那是一个怎样的女孩?本周,记者采访了这个秀外慧中的女孩。

采访中,一非告诉记者,《我的丑娘》的编剧创作过程长达三年之久,每一场戏都是她和自己的老师也是导演兼第一编剧单联全精心打造的结果。也因为参与编剧,一非演起自己创作的人物赵小旭来自然游刃有余。不过,她也没少吃苦。“我在整个拍戏过程中几乎全是光着脚的。”原来,一非身高超过1.7米,而饰演男主角王大春的江宏恩,虽然有“台湾荧屏一哥”之称,身高却没一非高。于是,在拍摄的时候,一非只能光着脚,而江宏恩的脚下则踩了块砖头,这样才有男高女低的效果。“结果,在拍戏的好几个月里,我的脚每天都是又麻又凉。”说起拍摄时吃的苦,一非笑了。

有付出就有回报。《我的丑娘》播出后,尽管一非低调得几乎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但在网上,她还是引起了很多观众的关注和好评。一些制片商和广告商相继找上门来,请她拍戏、拍广告,但一非都拒绝了。“我还是希望自己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创作上,我喜欢这样。”一非淡然地说。 冯一非演员编剧一肩挑

电视剧《我的丑娘》,以其催人泪下的剧情感动了电视机前的很多观众,昨日记者从电视台了解到,该剧的收视率创下了4.2收视新高,这个数据基本是其他电视剧的两倍之多,在各大卫视同步播出的《我的团长我的团》的围剿之下,这个成绩算是相当拔尖儿。

除了张少华饰演的“丑娘”引来一片同情与唏嘘声,剧中女二号冯一非的表演也受到很多夸赞,很多网友在贴吧中特别提及冯一非扮演的赵小旭最后喊丑娘为妈的那一幕:“当小旭喊丑娘妈的那一刻,我的眼泪都流出来了,那一声太有震撼力了,我们全家都被感动得哭了。”昨日记者采访时意外获悉,冯一非还是该剧的编剧之一,而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听闻观众对其表演颇为肯定也很欣慰,并对记者透露,目前她参与编剧的《我的丑娘2》也已经进入最后的筹拍阶段,在续集当中她会变身为孝顺的儿媳妇。

与导演结缘因看节目流泪

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表演专业的冯一非,是个地道的辽宁姑娘,身为朝阳人的她已经举家迁居大连。昨日她和记者聊起这段经历,原来是因为《我的丑娘》导演单联全,“当时单导拍摄的《东北抗联》在央视电视剧频道录制《影视同期声》,还是中戏学生的我作为一名观众坐在现场,单导与主持人聊起《东北抗联》在东北拍摄的艰难过程时,我特别感动,在现场就流泪了。”让冯一非意外的是,她默默流泪的一幕被台上的单联全留意到,节目结束后,冯一非找到单导,自我介绍后希望有机会与单导学习,单导感念于她流泪的瞬间,因此欣然接受了她的请求。

戏外尊老爱幼是个朴实姑娘

当时冯一非的中戏同学毕业后都希望留在北京,冯一非却执意跟着单导前往大连潜心学习。到了大连之后,冯一非抛下女演员的光环,与单导学习剧本写作,并用长达四五年的时间与单导合作《大宅门里的女人》,随后在2005年与单导创作并主演了《我的丑娘》。冯一非告诉记者,她在《我的丑娘》中扮演的赵小旭这个角色身上许多情节都是她自己设计的,而这样的创作也让她在表演起来非常真实自然。

昨日记者在贴吧上看到一条帖子,一位当时亲临拍摄现场的大连观众写道:“冯一非是我见过的新星里最具亲和力的一位,对人也很热情。拍摄那天天很热,当时我奶奶在那儿站着看拍戏,冯一非看到之后,立即将自己的椅子让给我奶奶坐,自己则坐在另一处的砖头上看剧本。”当记者提及此事,冯一非表示都忘了:“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年轻人尊老爱幼是本分。”

精选剧本不追名逐利

昨日记者与导演单联全聊起冯一非时,单导说,在如今浮躁虚华的演艺圈,冯一非是个非常耐得住寂寞的女孩,“每年在大连拍摄的剧组有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如果冯一非想上戏,其实机会很多,但她却不愿随便接戏,完全沉下心来搞创作,这对于年轻人来说是相当难得的。”冯一非向记者透露说,追名逐利不是她的人生追求,不吃青春饭、掌握一技之长才是她的目标。她介绍说,除了《我的丑娘》的编剧工作,她还完成了一部电视剧《男人不懂女人心》的剧本写作。这段时间,她和单联全共同创作的《我的丑娘2》也已经大功告成,目前处于最后的筹备阶段。据悉,在续集当中,冯一非将继续扮演丑娘的儿媳妇赵小旭,“不过,这一次我会从一个刁蛮任性的‘女主人’变成孝顺乖巧的‘儿媳妇’。”

为了拜师迁居大连

服务员一眼认出“赵小旭”个子太高拍摄时光脚

采访冯一非,定在本周二下午,报社后面的咖啡馆。在约定的时间里,一非走进咖啡馆,眼尖的服务员赶紧问记者:“哎,刚才那个女孩就是《我的丑娘》里的赵小旭吧?真漂亮。”咖啡馆里的一非身材高挑,着淡妆,比电视里的“赵小旭”显得漂亮得多,也有气质得多。说起这些,冯一非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可能是电视里化妆的原因,是和我本人有点差别。”

不过,对于自己的天生丽质,一非并不看重,她最感兴趣的还是自己的编剧专业,这也是她从中央戏剧学院毕业后一直努力的方向。

“丑娘”自称曾是校?

说到张少华老师,大家一定对她演的“丑娘”太熟悉了吧,她所塑造的这个形象太深入人心,以至于大家都觉得她一直很“丑”,这完全是对角色入戏太深的误解。

说到张少华老师,她可演过很多深入人心的角色,在1993年她就开始涉足荧屏,在《武夷仙凡界》里扮演老巫婆,随后在2000年,在电视剧《大宅门》里饰演李香秀的母亲,随后来她还获得了第十一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最佳女主角。

让观众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在2008年,她在电视剧《我的丑娘》里演一位“丑娘”,成功塑造了一位母亲的形象,这个角色让观众深深地记住了她,小编也看过这部剧,张少华老师把这样的角色演活了,道尽一位可怜母亲的辛酸,让人看了不禁落泪。作为老戏骨,张少华的演技完全不是盖的,形象加上演技,让人相信她扎实的演技,她也因为这部剧获得白玉兰后奖。

由于她演了很多深入人心的那种妈妈或者奶奶角色,大家都误以为张少华老师颜值一直是这样,有一次节目中,她自称曾是校花,却被人看作是笑话,看到照片纷纷被打脸了!其实在张少华老师年轻时,她的五官秀丽,颜值是很高的,谁没有年轻过呢?

只是年龄到了,所以颜值也没办法逆转。在那个毫无滤镜存在的年代,张少华老师颜值很能打,皮肤也很好,眉宇间看得出来是位美人胚子,在那个纯真的年代,张少华老师的颜值放到现在也是十分拿得出手的。

现在高龄的张少华老师在2018年还带来了作品《娘道》,虽然作品也堪称优秀,但是肉眼可见张少华老师显得有些沧桑。对“丑娘”大家有什么看法?

丑娘搞笑笑话(丑娘片段)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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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 娘

李兆权

在村里,没有人不说我娘长得丑的,或许就是这个缘故,在她嫁到李家之后,人们先是叫她丑媳妇,在生下我以后,不管长辈小辈的又都改称她做“丑娘”。

娘说我是日本同中国打仗的第6个年头来到这个世上的,在娘身边我一直长到了8岁,后来才由爹送我到城里的一所小学去念书。当时我不明白丑是什么意思,因为娘待我特别好,临走的时候,她给我做了一双毛边布鞋,一个小书包,书包里除装了一支铅笔外,还塞下了满满一袋鸡蛋。我依稀记得就在她把我送到村口时,我第一次看见她流下了眼泪,泪水大滴大滴地顺着她的脸颊直落到我的小手背上。一件事使我开始认识了我的母亲。

一天,学校上体育课,因为舍不得穿娘做的鞋,当我把它脱下挂在凳子上时,恰巧让老师给看见了,他提过鞋左看右看,随即又把鞋举得高高的,兴奋地说,好漂亮的鞋呀!说着,又把鞋底端详了半天,数着一层一层连起来的底,足有8层之多,且针脚细密结实,靠脚掌和脚跟的部分都挑上了花。之后,他问我:你娘一定最最漂亮吧!殊不知就在我要回答老师的问话时,同村来的一个同学抢上话头:老师,他娘不漂亮,村里人都叫她丑娘。

之后,我仿佛才知道丑是什么意思。

或许老师说的全错了,而那个同学的话是对的。我的娘确实不漂亮,黑黑的肤色,原本挽成髻的头发在解放的那年她自个改成了齐耳短发,额头上一块大大的胎记,在黝黑的脸上是这样的显眼。为此,我心里像满含着委曲,在公开场合很少提及她,更不愿把同学领到家里,只是在每次放假时呆呆的看着生我养我的她,而这时娘总是像欠帐似的默默地把我揽在她胸前。临别,又拿出一双同样的毛边布鞋给我,那双分外黑亮的眼睛像是两潭水,即使漆黑的夜也能让人感到它的明亮。

许多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事,往往需要以后才能得到公正的解释。

到60年代末,我已经是一个大小伙子了,娘已苍老了许多,原来虽黑但还丰满的脸颊已经凹陷了下去,头发变得稀疏而花白,手背上的骨节兀突出来。看着娘养我这么大,一辈子在农村吃苦,且作为一个丑女子面对别人的嘲笑从不与人红脸,对于种种伤心话语所表现出的难能的平静,我的心在发酸。一天,当我把在外边买的几件湖蓝色起暗花的衬衣和两瓶珍贵的雪花膏给她时,她先是一惊,继而情不自禁的又像儿时一样把我拢到她的胸前,嘴里喃喃地说:要那干什么呢?娘是不配了,待以后你相上媳妇了就送给她吧。娘还说到时一定要把姑娘领回家让她看看。

我是70年代初结婚的,按照她的嘱咐。婚前几天我和爱人终于赶到家里。事前我就同爱人讲好,娘一辈子在农村,农村人显丑显老,见了面一定要多说些宽老人心的话。爱人说,谁还没有老的一天,但娘一定不丑。

到家了,不知怎么,我发现屋里空荡荡的,看着爹和弟弟的眼睛又红又肿,我一问才知道娘已在一个星期前病逝了,爹说是娘病重时交待他叫不让我们知道的,要不会冲了我们的喜。望着突然空寂和失去了生气的屋子,我极力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当到了娘的床前收拾她的遗物时,我发现一切都是经过精心整理过的,唯见一块红绸布包放在她平时靠头的那一面,我急忙打开一看,原来是两双精致的毛边布鞋,一大一小,显然一双是给我的,一双是给她的儿媳妇的,看着看着,我觉得膝头一阵酸涩,扑通一声跌跪在地上,我和爱人的眼泪如泉涌般直落下来。

我想起了儿时老师说过的话:你的娘一定是最最漂亮的吧!

陈忠实

今年61岁的陈忠实,是陕西省作家协会主席,主要作品有《白鹿原》等。最近,他吐露了一件难忘的往事:1981年冬天,他76岁的父亲因病去世了。而父亲临终前的一番话,使他陷入深深的自责中难以释怀。

在弥留之际,父亲对陈忠实只说了一句话:“我就做了一件对不起你的事,那就是让你休学,那年一休学,就耽搁了你20年。”一听这话,陈忠实震惊得犹如五雷轰顶,一下勾起了对往事的回忆。

陈忠实出生在陕西省一个偏远的农村,父亲是个农民,有一点文化,喜欢看古典小说。他一直希望自己的两个儿子好好念书,走出农村出人头地。但这并不容易,因为家里实在是太穷了,每年开学时,连交一元钱的学费,都会让父亲特别为难。

那年,陈忠实的哥哥要考师范了。春节过后的一天,父亲和陈忠实作了一次推心置腹的谈话。面带愧疚之色的父亲对儿子说:我实在没办法了,家里也没有什么可卖的了。我无法负担你兄弟两个读书了,你年龄小,先休学一年,让我先把你哥供到考上师范学校后,你再去读。在陈忠实的印象里,父亲从不在人前哭穷。所以父亲这样一说,陈忠实想也没想,一口就说“行!”可他和父亲都没想到,这一决定从此改变了陈忠实的命运。

当陈忠实后来复学参加高考时,赶上国家对考生名额大幅削减,陈忠实落榜了,对陈忠实来说,不啻是遭遇雷霆般的沉重打击。陈忠实深感悲哀,他把这一切都归咎于父亲那次劝说他休学。当时,陈忠实晚上不断被梦魇纠缠,常常惊恐得跳起来。面对陈忠实的这种状况,父亲很冷静地对他说了一句:做农民怎么了,天下有多少农民呀!农民也可以活命!

经过一个月的思考后,陈忠实冷静下来,觉得埋怨父亲是一种过错。他决定做出一番成绩给父亲看。从此,陈忠实开始追求学生时代的理想——文学创作。整整20年过去了,他成了一个在陕西有点名气的青年作家。陈忠实从父亲的眼中感受到了欣慰和满足,也渐渐把对父亲的埋怨忘记得干干净净,他以为父亲也早已淡薄了对此事的记忆。

在中央电视台《讲述》演播室里,陈忠实流着泪说,直到此时,他才知道其实父亲很在乎这事,可见这件事在父亲心上留下了最为痛苦的刻痕。就在那一刻,陈忠实明白了什么是父爱:父爱,是把苦难独自咽吞进肚内,然后让子女过着平静的日子;父爱还是独自接受子女的责难,至死都只说愧疚不做申辩。(文/央子《家庭生活报》200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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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孩前一晚睡不好觉,第二天上学后,突然晕倒地。

嫂子,长大后我照顾你

我三岁那年,父母亲在一次沉船事故中不幸丧生。哥哥与我相依为命。日子虽然过得艰辛,却因了哥哥的关爱,我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没想到,十二岁那年,一场矿难又夺走了我唯一的亲人,哥哥也撇下了我。那时候,嫂子刚刚嫁到我家。

没过多久,就有人给嫂子说媒,对方是一个死了老婆的屠夫,家境不错,人也结实。嫂子问了一句,“带着康明行吗?”那个穿红戴绿的媒婆便再也没有登门。此后,又有几家相继来说媒,嫂子始终只有一个要求,带着康明可以,不然就不行。

嫂子是殷实人家的女儿,当初嫁给大哥时,遭到了家人的竭力反对,甚至要和她断绝关系,可是嫂子仍然嫁了过来,她看重的是大哥的人品。

大哥去世后,嫂子没少受娘家人的奚落,逼她早日改嫁,她那蛮横的弟弟甚至扬言要烧了我们的房子。嫂子还是那句话,“改嫁可以,必须带上康明。”尽管嫂子美丽贤慧,但谁家又愿意她拖着个累赘嫁过去?她的家人气得直跺脚,再也很少来往。

嫂子在一家毛巾厂上班,一个月才一百多块,有时厂里效益不好,还用积压的劣质毛巾充作工资。那时,我正念初中,每个月至少得用三四十块。嫂子从来不等我开口要钱,总是主动问我,“明明,没钱用了吧?”一边说一边把钱往我衣袋里塞,“省着点花,但该花的时候不能省,正长身体,多打点饭吃。”

我有一个专用笔记本,上面记载着嫂子每次给我的钱,日期和数目都一清二楚。我想,等我长大挣钱了,一定要好好报答嫂子的养育之恩。

中考之前,我对嫂子说,“嫂子,我报考了中专,可以早一点出来工作。”嫂子一听,愤怒地看着我,“你怎么能这样,你将来要考大学的。不行,得给我改过来。”第二天,嫂子不由分说地拉着我去找老师,硬是将志愿改了过来。

我顺利地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嫂子得知消息,做了丰盛的晚餐庆贺,“明明,好好读书,给嫂子争口气。”嫂子说得很轻松,我听得很沉重。

第二天,嫂子是红肿着眼睛回来的。我问她怎么了?嫂子沙哑地说了声,没事儿,刚才让沙子撞进眼睛里了。说完赶紧去打水洗脸。第三天她弟弟过来嘲讽她我才知道,嫂子为了给我筹集学费,去向娘家借钱,被娘家人赶了出来。

看着嫂子还有些浮肿的眼睛,我说,“嫂子,我不念书了,现在文凭也不那么重要,很多工厂对学历没什么要求……”还没等我把话说完,嫂子一巴掌打了过来,“不读也得读,难道像你哥一样去挖煤呀!”嫂子朝我大声吼道。嫂子一直是个温和的人,那是我第一次见她发火。

那段时间,嫂子总是回来很晚,每次回来都拎着一个大编织袋,疲惫不堪。我问她袋子里装的什么,嫂子始终不给我看。有一天晚上到同学家取书,远远的看见路灯下蹲着一个熟悉的身影,面前铺着一块白布,上面摆满了鞋袜、针头线脑什么的。是嫂子。

我没有走过去“揭穿”嫂子。我远远的看着她时而躬着身和别人讨价还价,时而把零碎的钱理了又理。昏暗的灯光下,嫂子的眼睛里闪烁着希望的光芒。

十一点半,嫂子才提着编织袋回来,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一脸疲惫,却绽满笑容。看见我坐在桌前温书,走过来摸摸我的头,“明明,饿了吧?嫂子做饭给你吃。”我背对着她点点头,不让她看见我眼里盈满的泪。

那天晚上,嫂子晕倒在了厨房里。我听见轰隆一声之后冲进厨房,她侧躺在地上,脸色苍白。我赶紧将她背往医院。

医生说嫂子是因为营养不良引起贫血,加上劳累过度才导致晕厥。我要在医院照顾她,被嫂子轰了出来,“快回家温习功课,就要开学了,高一是很关键的一年。”

嫂子住了一天院就回家了,脸色仍然苍白。但她照常上班,晚上依然拎着那只编织袋去摆地摊。我实在忍不住,跑过去一把将编织袋夺了下来。嫂子似乎知道我发现了她的秘密,微笑着对我说,“明明,还差一点,再挣些就够了。”说完轻柔地从我手里拿过编织袋,斜着肩膀走进夜色。

靠嫂子每晚几块几毛地挣,是远远不够支付学费的。嫂子向厂里哀求着预支了三个月的工资,还是差一点,她又去血站卖血。嫂子本来就贫血,抽到300cc的时候,护士实在看不下去,才自作主张地拔了针头。这些嫂子都不曾说,是后来那位护士--我同学的姐姐说的。

嫂子亲自把我送到学校,办理了入学手续,又到宿舍给我铺床叠被,忙里忙外。她走后,有同学说,“你妈对你真好!”我心里涌过一丝酸楚,“那不是我妈,是我嫂子。”同学们吁嘘不已,有人窃语,“这么老的嫂子?”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家离学校很远,每个月我才回去一次。每次回去,嫂子都会准备丰盛的饭菜招待我。临走还做好多的菜,装在透明的玻璃瓶里,告诉我哪些要先吃,哪些可以后吃。每次都是看着客车走远,嫂子才放下挥动的手。而每次回家,都发现嫂子又比上次苍老了许多。

发现她头上竟然有了白发时,我念高二。为了供我上学,嫂子不光在外面摆地摊,还到纸箱厂联系了糊纸盒的业务,收摊回来或者遇上雨天不能外出摆地摊,她就坐在灯下糊纸盒。糊一个纸盒四分钱,材料是纸箱厂提供的。那次回家,看见她在灯光下一丝不苟地糊着,我说,“嫂子,我来帮你糊吧!”嫂子抬起头望了我一眼,额头上的皱纹像冬天的老树皮一样,一褶一褶的。失去光泽的黑发间,赫然有几根银丝参差着,那么醒目,像几把尖刀,锋利地插在我的心上。嫂子笑了笑,“不用了,你去温书吧,明年就高三了,加紧冲刺,给我争口气。”我使劲地点头,转过身,眼泪像潮水一样汹涌。嫂子,您才二十六岁啊!

想起嫂子刚嫁给大哥的时候,是那么年轻,光滑的脸上白里透红,一头乌黑的秀发挽起,就像电视里、挂历上的明星。我跑进屋里,趴在桌上任凭自己的眼泪扑簌簌直落。哭完,我拼命地看书、解题,我告诉自己即使不为自己,也要为嫂子好好读书。

我以全县文科状元的成绩考入了北京一所名牌大学。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嫂子买了很大的一卷鞭炮,长长的一溜铺在地上,像条红色的火龙。嫂子点燃一支香,递给我,“明明,你去点鞭吧!”我接过香,就像接过嫂子所有的期盼和祝福。噼哩叭啦的鞭炮声引来了四乡八邻的人们。

那天,嫂子的爹娘还有弟弟也来了,站在人群中。嫂子看见他们,走了过去,扑在她母亲肩上,失声痛哭。晚上,五个人围着一张桌吃饭。她弟弟拍拍我的肩膀说,“康明,你真该好好读书。”

我挨个敬了嫂子的家人,真诚地感谢他们给了我一个好嫂子。最后敬的是嫂子,她站起身,笑着说,“明明,一家人,就不要跟我客气了!”

大学里的生活和学习比在高中轻松得多,每年我都以优异的成绩获得学校的助学金。而且,还有许多课余时间去打工,半工半读,基本不需要家里的钱。嫂子却仍然每个月寄钱给我,要我吃饱穿暖,注意身体。某一天我对着那个记载着嫂子每次给钱的笔记本时,突然恨起自己来。嫂子给予我的,岂是一个笔记本可以记载?我狠狠地扇了自己一耳光,将笔记本撕得粉碎。

大三没念完,我就被中关村的一家it公司特招了。我将消息电告嫂子时,她激动不已,在电话那头哽咽着,“这下好了,这下好了,嫂子也不用为你操心了。康英也可以安息了。”

我突然迸出一句话来,“嫂子,等我毕业了,回来娶你!”嫂子听完,在那边扑哧笑出了声,“明明,你说什么混帐话呢!将来好好工作,争取给嫂子讨个北京弟媳。”我倔强地说,“不,我要娶你。”嫂子挂断了电话。

终于毕业了,我拿着公司预付的薪水兴高采烈地回到家里时,嫂子已经备好了饭菜,只等我回来。饭桌上,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看见我回来,嫂子说,“康明,快叫张大哥。嫂子以后就去跟他过了。”那个男人站起来,和我握手,一边啧啧地说,“真不简单,大学生呢!”我和他只握了两秒钟,就跑到房间里去了。

那天晚上,我没有吃饭。躺在床上一遍遍地在心里问,“嫂子,为什么,为什么不给我照顾你的机会?”

没过多久,嫂子和那个姓张的男人就结了婚。我去了,喝了很多酒。嫂子也喝了不少,隐约听见她对别人说,“看,这就是我弟弟康明,名牌学校的大学生呢!在北京工作。”言语之间充满了自豪。

后来,因为工作繁忙,我不能时常回家,只将每个月的工资大半寄给嫂子,可每次嫂子都如数退回。她说,“明明,嫂子老都老了,又不花费什么,倒是你,该攒点钱成家立业才对。”还时不时给我寄来家乡的土特产,说,“明明,好好工作,早些成家立业,等嫂子老了的时候,就到你那里去住些日子,也去看看首都北京,到时可别不认得老嫂子啊!”

我的眼泪就像洪水一样泛滥开来,我亲亲的嫂子,弟弟怎么可能忘记您?!

(告诉我们嫂子爱的无私,爱的伟大)

《丑娘》

镇上有位丑娘,总在垃圾堆里翻翻捡捡,佝偻着身子,有时肩上背着一长串脏兮兮的可乐瓶或易拉罐,有时拎着一些硬纸盒或旧报纸,住在傍墙的一间阴暗潮湿的简陋棚屋里。

丑娘并不凶恶,可是模样却煞是骇人。脸上像蒙了一层人皮,却拉扯得不成样子,人皮外露出两只眼睛和白白的牙齿,你甚至看不到这脸上有无鼻子和嘴唇耳朵。黑黑的皮肤,怪异的模样,让你联想到《聊斋》里的女鬼。她甚至比西方童话里坐着扫帚飞来飞去的女巫更可怖,因为女巫有长长的鼻子,可她连鼻子也没有!

年纪小的孩子猛地看见丑娘,总是吓得大哭,大人们便大声喝斥丑娘走远点,赶紧牵着小孩子离开。大一点的孩子看到丑娘,就从地上捡起石头砸她,把她打跑。可丑娘似乎改不了她的坏毛病,总喜欢偷看孩子们嬉戏,无疑地,孩子们的天真让她快乐。直到有一次,她躲在墙边看我跟其他的孩子们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我们高兴地欢呼时,她也忘乎所以地笑出声来,她要命的笑声给她带来了灾难,一个十五岁的男孩倏即发现了目标,很快捡起一块鹅卵石,丑娘慌忙逃走,石头还是毫不留情地命中了她的后脑勺,血渗出来,她嚎叫了一声,捂着头痛哭着跑了。

几天后,我又看见丑娘头上缠着绷带出来买米。吃饭时跟母亲说起这事,她说丑娘到卫生院来,是她给丑娘上的药,缠上绷带的。后来丑娘也知趣,白天一看见人就远远地躲开。却在晚上不时出来翻捡废品。

二十多年过去了,我继承母业,医专毕业后成了镇卫生院的一名乡医。也渐渐淡忘了镇上的丑娘,她不过是镇上一道丑陋的风景,不是么,她的出现不过是让人恶心、恐怖,她几乎就是一个怪物。

(二)

一个冬天的深夜,天下着小雪,还夹着雨,雪掉在地上,很快就化了。山寨的一户人家生孩子,请我出诊,接完生安顿好母婴,已是凌晨,乡亲好意留住,可我怕别的病人来找,今晚是我值班啊,我只得往回赶。

满脚泥泞,穿过镇上一个黑黑的巷子,这是从乡村进镇上的必经之地。四周都黑漆漆的,阴冷的镇上,依稀看见又矮又小的砖头房子窗户紧紧关闭,我背着药箱快步走着,多么希望快点看到灯光啊。整条街就那么一盏灯,为了方便夜里看病的人们,安在乡卫生院门口。我家就住在卫生院里,还得出这条巷子,过一条长长的青石板街才能到。

整个世界似乎都在沉睡,只有我一个人醒着,在雪雨泥泞里独自疾步走着。雨点和雪花落在我脸上,冰凉冰凉。

走到一个电线杆下面的时候,突然一个黑影从后面猛地抱住了我,还在我胸前乱摸。我马上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大声呼救。双脚踢腾着,想拼命挣脱,可是一只粗裂干硬的大手,像钳子捂住了我的口鼻……

我几乎窒息,惊恐地用头试图撞击歹徒的胸口,可是落空了,头上反遭了重击,在我软绵绵地倒下时,恍惚看见歹徒身后另一个矮瘦的黑影,抡起一根棍子似的东西朝歹徒头上劈去……

之后我迷迷糊糊地被黑衣人背起来,他背上很温暖,让我感到安全。他背着我和药箱,踉踉跄跄药箱不时碰到他的脚,有几次他差点跌到,膝跪在地上,他用手撑着地,又艰难地背着我爬了起来,气喘吁吁,很是吃力。

好不容易捱到家门口,他把我轻轻放下,将药箱放到门边,喘着气伸出枯瘦的手敲门。这时他低头看了我一眼,门口路灯昏黄,我却分明看见他蒙着黑纱的脸上,眼睛里闪出慈爱的光。他喘出的白气在冰冷的空气中缭绕着,让我想起母亲在灶台边做饭时的温馨。

等父母打开门看时,只看见瘫坐在门口地上虚弱的我。黑衣人头上裹着面纱,没容我道声谢谢,风一样地走了。

第二天,听人说,镇上派出所抓住了一名男子。警察在凌晨发现他晕倒在街头,头上流血,似是遭了钝器猛击。一看脸相,像是通缉令上追查多年的强奸杀人犯,不知被什么人用铁棍打晕的。男子被救活了,一审问,邻村有两名少女被糟蹋,一名男子被劫,都是此人所为。

镇上人像过节一样额首称庆,都在议论那打伤歹徒的神秘人,有人说是一位像少林武僧般的高人,功夫了得,深藏不露;有人说一定是位满脸胡须、高大威武的男子,行侠仗义却不喜抛头露面。

但之后我再也不敢独自深夜出诊了。卫生院又来了一位男医生辛端,我们志同道合,不久就相爱了。

(三)

辛瑞的父母住在不远处一座美丽的小村庄里,那年春天,我们在那里举行隆重的婚礼。来宾们向新郎和我祝贺以后,就来到农舍门前那一张摆满美味佳肴的桌前坐下。餐桌设在一棵高大的梧桐树下,院内的梨花和桔子树上开满的小白花,飘溢着阵阵沁人肺腑浓郁的清香。

辛瑞与我都是医生,找我们看过病的乡亲们络绎不绝地赶来祝贺。他们带来鸡蛋、糍粑、腊肉,还有鲜艳的布料,各式各样的礼物。孩子们调皮地跟大人们学着说:“祝辛医生和曾医生白头偕老,早点生个胖娃娃---”我羞得脸都红了。

亲戚们和乡亲们热烈地交谈着,一边喝酒饮茶,吃着水果点心。厨房里,村中最好的厨师像指挥若定的大将军,领着七八个人正热火朝天地杀鸡宰羊,准备午餐。孩子们每个兜里装满了好吃的东西,正在院子里欢快地跑来跑去。

午餐前,镇上电影院唯一的乐队--“稻草人”也赶来助兴。“小土豆”打着手鼓,“茄子”弹着吉它,还有一个号手和贝斯手。在我们这十里八村,他们可算名家高手,肺活量又大--我是说吹小号的“小米”和那个主唱吉它手“步枪”。谁家办喜事都少不了他们。他们一路吹着弹着,唱着“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哇--”一边向主宾席走来。主婚人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来宾们齐声喝彩,孩子们吹呼雀跃,婚礼在此时达到了高潮。

开宴时,“稻草人”演奏了一首像野马般疯狂的舞曲,孩子们吃一会东西,又离席去跳舞,他们扭屁股的滑稽模样逗得大家哈哈大笑。男人们开始喝火一样厉害的烧酒,有的还猜起拳来。女人们也边抿着酒,边愉快地交谈着。我跟着新郎挨桌向来宾们敬酒。

这时,从山坡上突然走出一位面貌奇丑的老婆婆,她穿着褐色布衣,黑色布鞋,手里捧着束粉红的杜鹃花,脚步蹒跚,缓缓地走过来。她的脸上仍然除了眼中一丝白色,都是黑黄不清惨不忍睹皱巴巴的伤疤,你甚至也看不出她脸与脖子的分界线,活像万圣节戴了鬼面具的女鬼。

有位娇弱的女宾惊得把满嘴的食物都吐了出来。大家一阵惊愕,都看清楚那就是镇里人常讥笑奚落的“丑娘”。人们在结婚时都讲究吉利,在乡村更是如此,所有的宾客们都在交头接耳,互相低声议论着,似乎这个面目恐怖、衣着褴褛的孤老婆子来这真是太不合时宣。

我怔怔地端着酒杯,有些不知所措,新郎也面露不悦。小孩子反应最快,捡起地上的石头朝她身上扔去。丑娘本能地伸出双臂挡住了头。而我分明看到一块尖锐的石头扔中了她的手腕。她仓皇地退了两步,却并不急于离去。她似乎在专注地凝视着我!更多的孩子捡起了石头--

这时,我的养母走过来制止了孩子们:“住手!不要朝她扔石头!今天,我有一个故事要告诉大家--”

(四)

二十四年前,离这十多里的山脚下一间小茅舍住着一对年轻夫妇,女人是为了逃避嫁给一个白痴的命运,男人带着她离乡背井,私奔到这。那年秋天的一个夜晚,妻子快要分娩的前茅屋着火了,房梁砸了下来。人们闻讯赶来,扑灭了余火,不幸的是,丈夫被掉下的房梁砸死。人们发现了被木方压住的女人,蜷缩成一团,她全身烧得黑糊糊的面目全非,令人惊异的是,腹前那块肌肤却雪白如玉。毫无疑问,她一定是蜷缩着身子,拼命护着腹前的小生命才这样的。人们手忙脚乱地将女人抬往卫生院,孩子出生了,是个漂亮的女婴,母亲虽然抢救过来了,却因全身大面积烧伤根本无法哺乳。无依无靠的母亲,丑陋的母亲,她怕吓着孩子,也无力独自抚养孩子,只好将孩子送给了产科大夫--那孩子就是我。

说完,养母指着那满眼噙泪丑陋不堪的老妇人对我说:“二十多年来,她一直在这附近靠捡废品为生,她一直默默看着你长大--孩子,她是你的亲娘,一个可怜的女人,一位可敬的母亲--”

丑娘站在那里,雷击般一动不动,听着我的养母说完这番话,萎缩佝偻的身子剧烈颤抖着,像暴风雨中想努力挣扎昂立在山坡上的饱经风霜的老榆树,寂静的人群清晰地听到她近乎痉挛般压抑的哭咽声。那是一种被巨石压迫多年的小草从心灵深入迸发出来的撕心裂肺般的痛苦呐喊和倾诉!可是多年来,又有谁用心聆听、怜悯过她声声凄凉无助的哭泣?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突然想起那个风雨之夜,痛击歹徒的那个“黑衣人”和“他”抱起自己时那双慈爱双目里射出的善良之光,还有那柔软而佝偻的背上温暖的感觉。是的,那个矮矮瘦瘦的身影,一定是她,是她,她一直在暗中保护着我--我是可怜的丑娘唯一的孩子,亲生父亲死后唯一的寄托……

我想起少年时不止一次,和其他小朋友往她肮脏的衣服上吐口水和扔石头,冲她厌恶地吼叫:“滚开,丑八怪,再不滚,我们可要打你了!”就是成年后远远看见丑娘,我投去的也绝对是没有一丝怜悯的鄙夷嫌恶的眼光,那目光是一种警告:离我远点!

这就是我的亲娘!我白发的丑娘!我愧悔交集,望着衣衫单薄的丑娘失声痛哭。脆弱的玻璃酒杯,不知什么时候被我捏碎了。碎裂的心却在滴血中看到那束惊心动魄的光芒。那光芒与生俱来,上帝赐给我的啊,它一直就像春阳般在懵懂的我头上默默照耀,而我却在今日才幡然醒悟。

丑娘颤巍巍地走过来,从怀里掏出一个红绸布包,她抽出绸子,细心地将我的手指缠了又缠,目光里满是慈母的怜爱。我站在她面前泣不成声。然后她郑重地将一个雕花的橡木盒塞到我手里说:“女儿啊,今天是你大喜的好日子,请你收下一个想把一座金矿都献给你的,一个可怜的亲娘送给你的小小礼物吧。娘捡了二十几年破烂,攒了很多年,才买到的--”

说着,她老松般粗糙、指甲缝里还夹着黑垢的双手颤抖着打开了这个方形的首饰盒,盒子很别致,像一座美丽的小木屋。里面的红绒布垫着一枚闪闪发光的白金戒指,圆圆的指环上缀着一把精致的小雨伞,母亲的心,她一直像雨伞般呵护着我啊!还有一串暗绿色的冬凌玉项链,翡翠色的缎带串着一颗颗圆润的玉珠,坠子是一头憨朴的绿色小玉象,样子可爱极了。

我百感交集,擎着盒子,哭着跪在她面前:“娘,你的心比这金子和玉都珍贵百倍!原谅女儿从前对您的不恭。跟我住在一起吧,在我身边度过您的后半生,我会好好地照顾您--只要我这里还有一碗饭,那一半就属于您!”

可是丑娘的不幸还没有结束,长年孤苦伶仃、肮脏恶劣的居住环境,节衣缩食的生活,损害了她的健康。她搬来与我同住时,我为她做了全身检查,发现她的身体极为虚弱。带她去城里看,医生说已是肝癌晚期,而且已扩散到全身,估计活不过两个月了。

我强忍悲痛没有告诉她实情,精心照顾着我可怜的丑娘。她与我幸福地生活了三个年头,在我生下女儿的第二年夏天去世。临终时她握着我的手说:“孩子,你很出色,我很欣慰,这么多年来,你一直是我全部的寄托。没有你,我撑不了这么久--活着,多么不容易啊--现在,我要去陪你父亲了,我告诉他--你生活得很幸福,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我将丑娘与生父葬在一起,在墓前,我将那串冬凌玉项链戴在了女儿脖子上,告诉她外祖母的故事。我的丑娘,她一生受尽歧视与侮辱,却给了我无比深沉伟大的爱。

(告诉我们母爱的无私与伟大。)

小旭 是哪个电视剧里面的

赵小旭的爱人是王大春。在 我的丑娘 第一集上有!

我的丑娘 第1集

王大春给老家丑娘去信说自己娶了城里媳妇,让娘千万不要去参加婚礼。

王大春是乡下人,长得像爹不像娘。爹很俊,娘极丑。爹因出身不好娶不到媳妇,才在三十八岁那年娶了三十二岁还没嫁出去的丑娘。王大春出生不久,爹就死了,是丑娘一辈子守寡将他拉扯大。王大春爱娘,但从小就怕别人知道他有个丑娘。

九年前,王大春初中毕业就远离山区进城打工,什么活都干过,但一直没混出个样来。后来因为长相英俊被金城大酒店聘为侍应生,也因为长相英俊被酒店前厅经理赵小旭选中做了“倒插门女婿。”

赵小旭是城里女孩,长得漂亮又有才华,还是大学毕业生,挣钱也多。她父母早逝,留下一处二居室待迁房屋。赵小旭曾是多少大款和有权势的人物追逐对象,但她不为金钱、地位所动,一心要找一个相貌格外英俊、为人格外诚实的恋人。她对男人的相貌看得格外重,甚至连男方的祖宗三代是否长得漂亮都要刨根问底,而她压根儿就没想到,外表又英俊又诚实的王大春恰恰向她隐瞒了家有丑娘的事实。

为怕婚礼起祸端,王大春决定还是不向赵小旭老实交待,但他万万没有想到,丑娘在接到王大春要结婚的信后,没告诉王大春,自己偷偷卖掉了家中的破房子,怀揣一万块钱,进城给儿子送钱操办婚礼,并准备留在城里打工,帮儿子撑起一个新家

婚礼开始了,由于新人双方都是“父母双亡”,所以二拜高堂就改为二拜红娘梅大姐。梅大姐心直口快的证婚词惹的来宾哈哈大笑。

小旭不想巴结领导就没有邀请酒店王总参加婚宴,谁承想王总不请自到还送了个大红包。

那边丑娘卖了房子欢天喜地怀揣1万元现金,巴巴地赶到了婚礼现场。王大春顿时惊慌。小旭不明真相,催促大春去敬酒而大春却骗她丑娘说成是问路的,骗过赵小旭。丑娘满心欢喜赶来,不料儿子不认娘,心里痛苦万分,她将卖房子的钱和绣的大红兜兜拿给王大春,王大春却心慌意乱都不要只让丑娘找地方住下等他婚礼结束去找她。丑娘流着眼泪茫然离去。

婚宴没过多久,梅大姐就被女儿丹丹叫回家伺候瘫痪在床的婆婆,女儿嫌弃奶奶脏,偷偷溜出家门躲到广场上,正好碰见父亲与情妇挽手散步。心里惦记丑娘的王大春心不在蔫,闹出许多笑话,尤其到海边和赵小旭拍婚纱照的时候,王大春误将站在崖头上的一个老翁当成要投海自尽的丑娘,他将赵小旭失手扔到海水里,自己奔向崖头,气得赵小旭愤然回家。

王大春赶回新房向赵小旭道歉,赵小旭不理王大春,只是一个劲地拿小狗出气,指狗骂鸡。王大春无奈地假装肚子痛,说要去药店买药,骗过赵小旭,出门去找丑娘,然而到处不见丑娘的踪影。

丑娘出了车祸。撞到丑娘的是四十五岁的某企业老总李建平。李建平因丑娘不守交通规则,气得揪起丑娘本想发火,却突然惊喜地对丑娘喊了声:“娘!我可找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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